甘肃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召开督察嘉峪关市工作动员会

22.04.2018  13:21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和全省环境保护督察安排,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嘉峪关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4月21日,嘉峪关市召开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嘉峪关市工作动员会,就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省政协副主席、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郭天康对做好本次督察工作提出要求,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省政协人资环委副主任颜富强传达了林铎书记和唐仁健省长对省委、省政府环保督察工作的重要批示。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总协调人、省环保厅副厅长孙玉龙出席会议。

嘉峪关市委书记李忠科就配合保障好这次环保督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巨胜主持会议。

郭天康指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和重要抓手,是我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生态保护区环境破坏问题教训、推动全省绿色发展崛起的重大举措。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省级环保督察作为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责任,作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实践,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机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生态环境责任,持续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郭天康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地方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效,督察组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对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边查边改,切实增强群众对改善环境的获得感;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污染企业,要按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查处整改到位;对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的地方,该通报的通报,该约谈的约谈,该追责的追责,不能顾及情面、不痛不痒。在查处面上问题的同时,要举一反三、深挖根源,从源头上完善防范举措、堵塞漏洞,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着力提升环境保护整体水平。

郭天康强调,此次督察将主要围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等措施意见的落实情况,重点督察中央、省上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其整治情况;重点督办人民群众反映的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情况;重点发现市级党委和政府、其有关部门和基层单位不作为、乱作为情况;重点推动嘉峪关市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问责等工作机制。并结合嘉峪关市区域特点和环保工作实际,着重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的完成情况逐个核实,以这次督察为契机,推动全市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的解决。嘉峪关市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能够圆满顺利完成。

李忠科强调,这次省环境保护督察,是在关键时期和关键节点开展的一次重大督察,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靠实责任、强化担当、狠抓落实,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绝不能给国家和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添乱。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负责、密切配合,强化担当、雷厉风行,优质做好服务保障,高效办理信访案件,切实加强舆论宣传,严格规范报送资料,确保环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对省督察组交办的环境信访投诉问题,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立查立改、即知即改、改则到位,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落实,坚决做到问题整改全到位,坚决做到追责问责不打折。要着眼绿色发展,严格履行环保责任,着力推动绿色发展,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动真碰硬狠抓落实,在坚决彻底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同时,以更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新路子,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工作取得新成效。

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市政协主要负责人,市委各常委、市政府各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以及三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重点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社区三镇负责人等280余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