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环保局对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08.06.2018  13:22

近日,嘉峪关市环保局对全市范围内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再次逐一核实了所有加油站地下油罐建设双层罐、防渗池及其他防渗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要求,加油站地下油罐应当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我市17座加油站共有76具地下油罐,截止5月底,尚有钢城、新城、明珠等8座加油站未完成防渗改造任务,8座加油站均隶属于中石油甘肃嘉峪关销售分公司。此次专项督查全面查看了加油站防渗技术措施以及地下油罐的历年改造资料、防渗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演练情况,要求未改造双层罐但建设防渗池的加油站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作为改造工作完成的判断依据;并要求各加油站严格自查,详细安排改造计划,有效开展加油站地下油罐水污染治理工作,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局 农村站 刘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