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规范管理行为 促进惠民菜店健康有序运行

03.06.2015  19:03

 

为规范玉门市惠民蔬菜店经营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惠民蔬菜店稳定农副产品价格的作用,促进惠民蔬菜店健康有序发展,玉门市物价局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努力推进农副产品直销店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玉门市物价局关于稳控食品类商品价格的实施方案》等要求,制定了《玉门市惠民蔬菜店考核暂行办法》。

惠民蔬菜店考核坚持统一标准、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实行每月考核。主要采取监督检查、暗访抽查、日常巡查和重要节假日检查等方式进行,由市物价局组织检查人员及惠民蔬菜店经营者考核评定。考核结束后,每月将考核结果向惠民蔬菜店通报,根据考核评定的等级,对于评定为优秀和良好的给予适当奖励;对于考核名次靠后的予以警告并提出整改要求,对补贴期内综合考核名次倒数第一的,实行“末位淘汰”,予以取消惠民蔬菜店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