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朱玉代表:履行检察职能助推脱贫攻坚

15.03.2019  17:26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和脱贫攻坚的犯罪,加强对涉农领域案件的法律监督,积极参与乡村社会综合治理……过去一年,甘肃省检察机关为助力“摘贫帽”,马不停蹄。
      “当前,脱贫攻坚是第一民生工程,关系到党中央庄严承诺的如期实现,关系到甘肃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甘肃的长远发展,是重中之重的任务。全省检察机关必须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克服就案办案、单纯业务观念,找准自己的位置,选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实现检察工作与脱贫攻坚的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在打赢甘肃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彰显检察作为和检察贡献。”近日,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玉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时如是说。
实行六个严厉打击
        “2018年,我们主动对标省委重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打击、监督、保护等检察职能作用,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加强脱贫攻坚司法保障专项工作。”朱玉介绍说。
      作为司法保障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的重要举措,去年5月以来,甘肃省三级检察院聚焦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仅是甘肃省检察机关六个重点打击目标之一。“去年以来,我们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突出了打击职能,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在移民搬迁、征地拆迁、扶贫项目实施过程中煽动闹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拉拢诱骗贫困群众参与聚众赌博,以吸收存款、集资为名诈骗贫困群众钱财以及邪教组织等犯罪实行‘六个严厉打击’。”朱玉说。
      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3192人、起诉4743人,对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从快从严批捕37人、起诉160人,帮助4882名农民工追回欠薪7518万元,其中为50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追回欠薪621万元,依法保障扶贫项目落地见效,维护贫困群众合法权益。
      22条意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  
      去年8月,甘肃省检察院出台了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22条意见,从目标任务、履职要求、组织保障等方面画好了检察机关的“路线图”和“作战表”。
      “检察机关参与脱贫攻坚,主要从两个方面着力,一方面是通过履行检察职能服务脱贫攻坚,另一方面是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安排给我们的具体扶贫攻坚任务。”朱玉进一步介绍了工作部署,“总的来说,就是要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在‘严惩、监督、保护、帮扶’上下功夫、求实效”。 
      具体来说,严惩要突出“三个重点领域”,即严厉打击影响农村建设、发展,侵害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普通刑事犯罪;严厉惩治脱贫攻坚中的职务犯罪;严厉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及背后的“保护伞”。监督要聚焦“三大问题”,即对拒付农民工薪酬问题加强专项整治;对农村法治水平不高、农民法律意识不强的问题,提供法治保障和法治服务;对实施“五个一批”行动中的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保护要紧盯“四类人员”,即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继续拓宽服务渠道;对因案返贫、致贫的贫困户,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贫困地区留守儿童、老人、残疾人,严格保护其合法权益;对涉嫌犯罪且情节较轻的建档立卡户,在批捕、起诉环节特别予以关注。帮扶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尽全力帮助相关县乡协调资金项目,推动脱贫工作政策和任务的落实,派出得力干部驻村开展真帮实扶。
      制定六项司法为民举措
      朱玉告诉记者,甘肃省检察院还专门针对贫困群众制定了“六项司法为民举措”,为他们送去司法温暖和人文关怀。
      “一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主动上门服务,落实让贫困群众只跑一次的要求;二是对涉检信访的建档立卡户,建立了绿色通道;三是对罪行轻微的贫困群众,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便于其回归社会,脱贫致富;四是将涉法救助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五是协调有关部门优先、及时、足额支付贫困地区农民工的工资报酬;六是积极参与‘控辍保学’行动,采取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教育行政部门履职尽责,促使贫困地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朱玉说。
      据了解,去年全省检察机关主动为建档立卡户上门提供法律帮助52347人次,为182名贫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409.1万元,通过“控辍保学”行动帮助495名贫困辍学儿童重返校园。
      “要切实转变作风,狠抓工作落实。”朱玉说,全省检察机关要强化宗旨意识,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常深入贫困农村、农民群众,了解情况、倾听诉求,找准问题和症结,把握好检察工作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规律,拿出有力措施,敢于担当作为,推动工作落地见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富民兴陇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