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力推进“海绵城市”设点城市建设

20.04.2016  15:43
深圳市大力推进“海绵城市”设点城市建设    

    “海绵城市,立体治水”将成为深圳市下一阶段治水的重要策略之一。深圳市将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施工、维护、运营的相关标准,有序开展“海绵城区”建设,争取早日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一、深圳市地面硬化占比不断提高

    随着城市的建设发展,深圳市的地面硬化占比不断提高,与1980年相比,2013年城市综合径流系数增加24%,地表径流量增加约40%,汇流时间缩短,峰值流量增大。雨洪调蓄空间萎缩,与1980年相比,水面率从13%下降到2013年4.61%,减少65%,远低于规范要求的城市适宜水面率下限值8%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的10%。

    城市的发展建设、水文条件的改变,实际上也是对自然条件的一种破坏。这将直接导致城市自然蓄洪能力减弱、增加内涝风险,也由于水面减少间接影响着河流径流量和污染治理,对城市的水安全和水环境两方面建设都提出了严峻挑战。

     二、“海绵城市”下雨时蓄水需要时释放

    为建设“海绵城市”,深圳将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充分利用公园、绿地等地上、地下空间,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和大型排水设施,打造“渗、滞、蓄、净、用、排”有机结合的水系统,缓解城市内涝;通过水系连通,保留和扩大景观水面,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

    深圳市治水提质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水务局局长王立新表示,深圳市的近邻香港,自然条件与深圳别无二致,十年间港府投资逾200亿元,改善现有排水系统、建设地下蓄洪池、雨水排放隧道、泵站;已建旺角大坑东、港岛上环雨水蓄洪池,解决了旺角、上环等地水浸黑点。深圳也将结合地下空间规划,建设地下雨水调蓄池等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用于河道生态补水、市政杂用;结合公园建设、河道整治,建设景观湖体等滞洪设施;并开展城市雨洪调蓄、水系连通及地下大型排水通道等研究。

     三、部分基础设施将强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根据深圳市“柔水”行动安排,深圳市首先将编制出台《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战略规划》,作为“海绵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并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施工、维护、运营的相关标准,尽快颁布《深圳市低影响开发技术基础规范》。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政府投资的市政道路、公园、大型公共建筑、易涝区治理、河流综合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治理等项目中,将强制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重点开发区域、城市中心区及更新改造区,结合片区规划,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详细规划及实施方案,以建筑、小区、道路、绿地、公园与广场等为载体,有序开展“海绵城区”建设。具体来说,地块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透水率不宜小于总地块面积的10%;鼓励在地块内设置集中的低势绿地或雨水花园作为透水区;居住地块绿化覆盖率宜大于40%,非居住地块绿化覆盖率宜大于30%。

    同时,深圳将加强城市水生态系统保护。最大限度保护现有的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等水生态敏感区,留有足够涵养水源、应对较大强度降雨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维持城市开发前的自然水文特征,减少城市开发建设活动的影响。深圳市还将在全市推广光明新区低影响开发雨水综合利用的良好经验,争取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

文章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