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院“三项措施”强化法律监督工作

17.12.2015  18:13

      近日,泾川县院侦监科梳理了近几年办理的审查逮捕案件,整理归纳出在程序与实体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个性问题,由该院副检察长史炜带队,通过“三项措施”强化法律监督工作。
      一是对各派出所进行走访,除查阅了派出所的行政、刑事案件案卷外,同时对派出所在刑事执法办案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座谈和交流,并结合《刑事诉讼法》,特别强调程序合法与实体合法并重的重要性,要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办案中要用客观证据来印证主观证据,要坚决摒弃“有罪推定、口供至上”的错误观念,转变以往以主观证据为印证客观证据的老观念。
      二是对今年刑警队受理的案件及案卷进行了检查,并与县刑警大队有关人员进行座谈,就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有关人员表示,希望能够经常性的进行交流、指导,对案件的办理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是在刑事案件办理中与县公安局建立联系机制。在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时,可以书面形式申请县检察院提前介入,以期共同提升本县刑事案件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