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方案获得批准

07.07.2015  19:36

近日,国家能源局批复《甘肃省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2014年3月19日,国家能源局刘琦副局长主持召开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协调会议,研究确定了酒泉—湖南外送风电700万千瓦、光电280万千瓦的规模。之后,我委会同水电水利规划总院、西北水电设计院、酒泉市政府,在充分考虑酒嘉地区已建、在建新能源电力项目消纳,统筹兼顾存量与增量关系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建设方案》。《建设方案》提出新建风电项目500万千瓦、新建光电项目150万千瓦,与外送工程同步建成。网上组织已建、在建风电项目200万千瓦和光电项目130万千瓦。新建风电项目主要布局在瓜州、肃北和玉门。新建光电项目主要分布在敦煌、肃州、金塔、嘉峪关。

建设方案》项目新增固定资产投资约为520亿元,同时将有效带动装备制造业及有关配套产业新增产值约500亿元。

建设方案》于6月11日国家能源局局长办公会通过。《建设方案》的获批,对推动我省将新能源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推进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促进全省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地方政府、省电力公司,组织相关技术咨询单位和项目单位,进一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完善项目微观选址,编制电网接入方案,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序,确保电源建设与电网建设协调发展,实现新能源电力跨区域输送目标,使基地建设切实发挥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