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城市低保年审出新招

30.05.2014  19:31

      城市低保年度审核,是一项工作量大、界定难的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民乐县城市低保工作质量,实现保障对象准确、动态管理规范,确保低保公开、公平和公正,促进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民乐县民政局改变以往工作方法,采取先审核原件并盖章再审资料的方法,对已死亡、条件好转以及企业办退休的人员进行清退。
  在年审中,县民政局设计了专门用于年审的“民乐县城市低保对象家庭年度审核诚信申报表”,内容全面明了,能充分反应低保户口中家庭成员的人员结构、困难原因及财产收入等情况。要求低保户在年审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存折)、房产证、养老金缴纳发票、残疾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低保对象先在所属社区填写“民乐县城市低保对象家庭年度审核诚信申报表”后,由各社区低保协管员审核,再又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对证件原件及申报表进行复审。
  县民政局将各小组审核的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将审核情况反馈给社区共同分析判定每户低保对象是否符合低保条件。这种审核方法有效控制了死亡不报、条件好转、拥有私车或两套以上房产、救助困难大学生已就业以及办理退休后仍继续吃低保等问题。将对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及时清理出保障范围,并进一步健全低保工作机制,实现低保对象保障准确,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