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当先锋 敢打头阵 主动担当 积极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工作综述

26.02.2020  16:52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张掖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上级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聚焦“4个领域”,针对“17个方面”,主动作为,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服从市委、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是全市检察机关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首要和重点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防控,服务全市疫情防控中心工作大局,是全市检察机关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保障。必须要统筹好‘服从’与‘服务’两者之间的关系,同时发力,做到精准施策,联动不盲动,有为不添乱。”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惠在1月30日“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专题督导调研现场强调。
        一、对准源头,着力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肆虐,种种证据表明,病毒源头与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密切相关。野生动物交易监管已然成为相关行政部门源头管控、抗击疫情的重要工作之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紧盯源头、主动发力,以张掖市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抗击疫情”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基础,从“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买卖、交易野生动物,猎捕、杀害珍稀野生动物”三个方面出击,全面摸排,对标重点,进一步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全面履职,切实做到源头管控、源头治理。“2019年11月至今,肃南县境内连续发生5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涉案人员达11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鹅喉羚5只,且其中1起案件发生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这是肃南县人民检察院经立案调查制发给该县自然资源局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中的案件事实表述,也是全市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助力疫情防控源头治理的一个缩影。为进一步深化源头防控,保护野生动物、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适时拓展工作范畴,计划针对网络平台野味交易开展专项监督,以期通过线上摸排和线下打击相结合,快速促进形成协同共治的监管格局。
      二、对准基础,着力保障食品安全
    “疫情防控,重在稳定有序。在这个非常时期,加大食品安全检察监督是稳定有序推进依法防控疫情的基础性工作。”柳小惠检察长在部署推进“发挥检察职能 服务抗击疫情”视频工作会议上强调。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紧盯食品安全检察监督工作不放松,针对全市六县区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基础食品供应而营业的生鲜市场、超市、果蔬门店等场所,从“食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的合法性,过期、变质食品是否依法及时处理,生鲜肉类食品检验检疫,食品价格稳定,食品名称、价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的标注,虚假宣传”等五个方面入手,加大了检察监督和案件线索摸排力度。“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一些食品销售门店未严格建立食品购销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部分批发食品的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关键信息均不明确。未严格把住食品进货关、进货渠道正规关和质量安全关,市场监管部门是履职不到位,我们必须采取措施,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山丹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如是说。截止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领域共摸排案件线索7件,立案调查并向行政机关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3件。
        三、对准重点,着力维护涉疫防控医药用品安全
        医用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温度计、额温枪等药械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役中成了“宠儿”,一度一“”难求。“我们要加大对抗疫药械质量的检察监督,更要做好抗疫药械价格管控的检察监督。这是基础性工作,更是重点性工作。”张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宏继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和维护公益“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工作方针,针对涉疫防控医药用品安全,从“生产、销售不合法、不达标医疗用品,非法生产、销售医疗用品,哄抬涉疫防控医疗用品价格,医疗废弃物不依法、依规及时处置,夸大医药用品功能、疗效,进行虚假宣传”等五个方面入手,全力出击,加大了对涉疫医药用品市场管控的检察监督力度。比如这些废弃口罩,规定是专用投放箱密闭露天存放、日产日清、消毒处理、无害化处置,但我们通过摸排,实际上这些措施有部分是没有落实到位的,这样既污染环境又存在病菌二次传播的隐患,社会公共利益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侵害的。”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办案现场给相关工作人员释法说理。截止2月25日,全市六县区共发现涉疫医药用品及防疫医疗废弃物处置案件线索6件,经立案调查,已全部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四、对准矛盾,着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在疫情防控时期,大面积收集采集公民个人信息与当下市民反映的个人信息泄露形成了一定意义上的矛盾对立。事实上,法律授权的机构和部门是可以采集公民个人信息的,应当厘清两个问题:一是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授权的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范围,二是有权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主体是否履行了确保信息安全的职责。在这个领域办案,首要积极,重在稳妥,落在关键。抗击疫情过程中,同时注重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亦属依法行政的范畴。依法严格收集信息,坚持最小范围原则。疫情防控期间,公民为公共利益而让渡个人权利,体现了公民的爱国情怀;政府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则彰显了法治原则和人文关怀。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立足防疫大局、着眼公益保护,从“非法大范围采集公民个人信息,大范围、大批量买卖公民个人信息,因疫情防控需要采集的公民个人信息未有效管理、保密,随意发布、转发公民个人信息”等四个方面着手,共摸排涉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案件线索20件;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并报请省院同意,采用口头建议方式予以磋商解决,信息收集主体第一时间转变了工作方法、扎紧了信息管理口袋,真正实现了“解决问题、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办案目的。疫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场人人参与的全民之战。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中,没有“局外人”,更没有“份外事”,坚持抗击疫情,就是坚守生命堤坝。张掖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始终坚持防疫、办案两不误,切实做好涉疫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摸排和处理,精准把握案件办理的必要性、时机、方式,切实做到履职不缺位、不越位。截止目前,全市两级院共摸排涉疫案件线索并立案调查30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0件。我们坚信,在党的坚强领导和人民的共同奋战下,我们必将取得疫情防控的最终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