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分院首次组织林区两级院参加庭审观摩活动并召开全林区公诉部门庭审观摩评议会

23.11.2017  16:34

      11月15日上午9时30分,一起涉嫌贪污罪、行贿罪、滥用职权罪案在卓尼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林区分院组织林区两级院公诉部门工作人员全程参加庭审观摩活动,该案由洮河林区院侦查终结,经省院、省高法指定管辖,于今年6月25日移送洮河林区院审查起诉,在林区两级院办理的案件中具有学习和指导作用。开庭当日由洮河林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文龙出庭支持公诉。
        次日上午8点30分,在洮河林区院召开了全林区公诉部门庭审观摩评议会,该院全体干警及其余各院公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林区两级院首次组织庭审观摩活动,尤其在员额检察责任制改革以后,检察机关要以公益诉讼和出庭支持公诉为主要抓手,不断适应新型的办案机制,适应新的案件类型,这使得公诉部门必将成为检查机关面向社会的窗口,出庭支持公诉的能力也将直接代表检查机关的对外形象,要求林区加强公诉队伍的锻炼与实践能力的提高。召开此次公诉观摩活动使公诉人员认识到,今后要面对的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有增无减,公诉人要不断学习与适应如何应对出庭,如何审查认定案件证据,如何在庭审活动中找准自身定位,面对辩护人与审判人员,如何更好的代表国家行使公诉职能,所以此次会议中的点评与交流环节尤为重要。今后,新罪名案件将不断涌现,职务犯罪案件跳出原有的单一模式,这就要求公诉人员具备相应的审查新型案件类型的能力,不断迎接新的各种各样的挑战,再加之案件管辖变更后,林区检察机关必将触及全省各个自然保护区,对公诉人员的思想准备与办案效率的提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针对此次庭审活动发表了各自的看法,肯定了此次庭审活动中值得所有检察人员学习和借鉴的地方,同时也就此次庭审活动中出现的不足之处给予中肯的意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