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实地核查工作全面启动

14.08.2019  16:31

      8月13日,省检察院召开了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实地核查动员培训会,部分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和各地区推荐的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实地核查动员培训会的召开,标志着2019年度全省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正式进入第二阶段,即在各地区自查自评基础上,全面接受实地检验。
      2019年,省检察院继续对案件质量评查方式优化升级,合理统筹各类评查资源,采取以“省院为主导,各业务条线共同参与,同时同步部署安排,统一组织实地核查”的方式,以专项评查为手段,将评查案件与六项重点工作有机对接,共确定无罪判决案件、不起诉案件、涉黑恶案件、涉民营企业案件及相关民行生效监督案件作为评查对象,通过案件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集合不同评查类型,有效避免了分条线开展评查造成的工作负担,更加突出效率和效果。
      自4月份集中统一部署以来,各地区已自评案件5038件,较好完成了全年评查工作计划。通过“一案一评议、一案一等次”,给每件案件打出“成绩单”,在发挥案件质量评查正面导向作用,总结提炼优秀案件同时,也使一些“不合格”案件“晒出来”,真正做到“红脸出汗”,使每位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责任,促进司法办案责任制落到实处。
      在本次实地核查工作中,省检察院共派出五个工作组对420  件案件开展实地核查,同时,对各地区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检查。通过采取听取汇报、个案评定、系统检验、交换意见、情况通报等方式,总结案件评查工作开展的规律经验,征求意见建议,做到推荐典型与发现问题相结合,案件评查与调查研究相促进,为下一步总结工作及全省通报奠定坚实基础。在此次实地核查中,对评定的“优质案件”“不合格案件”,将全部纳入各地区业务数据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