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发布14个城市1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11.02.2018  18:23

  省环保厅今日向媒体发布了14个城市2018年1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1月,全省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排名由好到差分别为:嘉峪关、张掖、金昌、甘南、平凉、庆阳、武威、酒泉、陇南、临夏、白银、定西、天水、兰州。

  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介绍,1月,全省14个城市PM2.5月均浓度值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6个城市PM2.5月均浓度同比上升,嘉峪关上升26.1%,天水上升19.7%,定西上升10.4%,金昌上升5.4%,兰州上升4.2%,白银上升2.0%,其余8个城市同比下降,下降幅度较大的有:临夏下降54.9%,甘南下降31.8%,武威下降15.5%,庆阳下降14.8%,张掖下降13.3%;优良天数比例范围38.7%—96.7%之间,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4.4%,同比上升9.9个百分点;PM10月均浓度值为10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环境空气质量除嘉峪关较去年同期变差外,其余1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优于去年同期。

  据介绍,进入1月以来,全省大范围降雪,污染物湿沉降作用明显,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有所改善。临近春节,烟花爆竹燃放、取暖煤质管控将是重点,各地应加强宣传引导,落实监管责任,积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防止春节期间污染物浓度出现反弹。

  说明: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越靠前,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越好。2.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率绝对值越大,空气质量变化程度越大。若为正值,表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差;若为负值,则优于去年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