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

16.01.2019  02:12
      18年12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3%,同比上涨1.5%,1-12月份累计上涨2.0%。

价格总水平环比保持平稳。12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3%。在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中:食品烟酒类上涨1.1%、衣着类上涨0.3%、居住类上涨0.4%、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0.1%、医疗保健类上涨0.1%,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2%、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下降0.4%,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与上月持平。

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5%。12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统计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八大类商品中:食品烟酒类上涨2.5%、衣着类上涨0.5%、居住类上涨1.3%、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上涨1.3%、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0.3%、医疗保健类上涨3.7%、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1.3%,交通和通信类下降0.4%。

食品类价格涨幅较大。12月份,食品类价格环比上涨1.6%,其中:畜肉类上涨4.8%、薯类上涨3.1%、鲜菜上涨2.2%、干鲜瓜果类上涨1.5%、豆类上涨0.2%,鸡蛋下降2.4%,粮食、食用油、奶类和在外餐饮与上月持平;食品类价格同比上涨3.1%,其中:干鲜瓜果类上涨7.7%、畜肉类上涨6.6%、鲜菜上涨2.8%、薯类上涨2.7%、奶类上涨2.4%、在外餐饮上涨1.3%、食用油上涨1.1%、豆类上涨0.2%、粮食上涨0.1%,鸡蛋下降3.6%。

目前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保持平稳态势,环比价格略有上涨,但食品类因季节性因素影响同比有一定程度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