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普查办举办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

09.11.2017  16:28

11月3日,省污染源普查办举办培训班,对全省各地普查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省环保厅副厅长、普查办主任闫子江出席并作重要讲话,省统计局副巡视员刘雅杰到会指导,各市州、甘肃矿区、兰州新区普查办领导及相关技术人员共60余人参加了培训。

闫子江指出,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狠抓落实,相继成立普查机构,并调配人员、落实经费,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同时,根据对各地工作进展调度情况看,部分县、区对普查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高、落实不力,在建立机构、调配人员、落实经费等方面存在滞后。

闫子江强调,污染源普查是国务院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各地普查办的组织协调和牵头作用,把普查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污染源普查工作作为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机构,落实保障,推进普查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各地普查机构要统筹协调,分解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各领域普查数据准确统一。四是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了解污染源普查工作,积极参与进来。五是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的各项要求,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

闫子江表示,自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扎实推进前期准备工作,为全面开展普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下一步,要继续深入落实国家普查办的部署要求,立足各地实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精心组织、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普查工作深入开展。

培训班上,普查办就“甘肃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和“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项目预算编制”等内容向参会人员进行了专题辅导,各地参会代表就普查工作进展情况作了汇报,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