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省级第六督导组督导省水利厅、省国土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29.08.2017  13:02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省级第六督导组督导
省水利厅、省国土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意见整改工作  
      按照甘肃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2017年8月24日至25日,由省安监局副局长王贵玉任组长、省委督查室、省安监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省级第六督导组分别对省水利厅和省国土厅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8月24日上午,第六督导组一行来到了省水利厅督导检查,期间听取了省水利厅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的全面汇报。在听取汇报、座谈了解和资料查验后,第六督导组组长王贵玉指出,省水利厅确定牵头整改和督导整改的问题15项,占总任务量24%,整改任务较为繁重。省水利厅能够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整改要求,专题组织传达学习,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及时限,同时成立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水电设施专项整改组,行动较为迅速,成效较为明显。特别是针对祁连山区域黑河、石羊河、疏勒河等流域42座位于自然保护区内的水电站,已经明确保护区9座在建水电站停建退出,将已建成运行的33座电站中已有22座实时引泄水信息接入了省级水资源监控平台,初步实现了下泄水量的预警管理,其余水电站计划9月底前全面完成信息连通。针对非法采砂活动造成河道严重破坏,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在全省范围内河道采砂情况进行了两次全面摸排调查,共摸排调查采砂河道202条,采砂场931家,通过治理整顿和严格执法,目前已经关停采砂场699家(自然保护区内13处砂场已全部关停),全省非法采砂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8月25日下午,第六督导组一行来到了省国土厅。省国土厅副厅长陈汉和副巡视员成文辉分别汇报了国土部门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六督导组组长王贵玉指出,省国土厅涉及到环保督察整改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国土部门能够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积极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对牵头整改和督导整改的26项问题细化整改措施,靠实工作责任,特别是先后在规划院和省委党校组织了两期培训班,对全省国土部门干部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和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了系统培训,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为扎实完成整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按照“共性问题统一尺度,个性问题一矿一策”的原则,分类推进了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内的144宗矿业权清理退出。目前,除窑街煤电集团天祝煤矿正在论证退出方式外,其余143宗矿权已全部停产停工且已开展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已注销式推出了矿权30宗,涉及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的所有勘察开采活动已经全面停止并在逐步清理注销之中。
      督导组要求省水利厅和省国土厅要继续认真落实整改调度工作要求,对牵头整改的任务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着力于立行立改和建立长效机制。对确定整改的工作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力量,建立动态督导工作台账,要进一步加大对责任单位的整改进度和整改质量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第六督导组成员围绕对《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整改方案》确定任务的落实情况、《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容执行情况和整改台账中已经销号问题及措施落实情况,逐项对照检查了两个部门的环保整改工作台账,提出了工作建议和改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