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办教学督导评估工作经验交流活动

23.11.2017  15:43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适应我校转型发展建设应用型大学的步伐,分类督导评估学科专业建设和教学活动的需要,研讨教学督导工作,交流教学评估经验。11月22日,应我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邀请,甘肃农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河西学院、陇东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兰州工业学院、甘肃医学院、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畜牧兽医学院、陇南师专、兰州资环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职业技术学院等部分省内高校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评估部门的专家26人,来校交流教学督导评估经验。我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务处、教学督导委员会、教学专项评估专家库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莫超出席活动并致辞。他介绍了我校的教学督导评估工作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工作现状和工作思路。他希望,各院校领导专家能不吝赐教,传经送宝,分享教学督导评估工作经验,以促进我校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和各类专项督导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经验交流会上,各院校教学督导评估部门领导分别介绍了本校教学督导、教学监测、教学评估等教学质量监控的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工作经验和评建体会。在同日下午举办的研修活动中,各院校教学督导评估部门领导为我校教学督导评估专家作了经验交流讲座。

通过研讨交流,专家们一致认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为教学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控指明了方向。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部门、教学督导评估机构,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结合十九大精神学习,认真学习领会《意见》要义,通过督导评估和质量监控,保障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保障学校教学活动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步健全各院校的教育评价制度,建立贯通教学决策、教学指挥、教学运行、教学反馈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建立标准健全、目标分层、多级评价、多元参与的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增强评价的专业性、独立性、客观性,完善教育督导体制,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落实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法定职责,完善督学管理制度,提高督学履职水平,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各高校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部门、教学督导评估机构之间应该建立交流协作、经验分享的长效机制,经常以联席会议、网络平台、团队互访等各种形式,交流教学督导、教学监测、教学评估的思想、理念、形式、方法,相互邀请开展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学评估交流讲座,共同促进各院校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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