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

03.06.2015  19:04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有关精神,从2015年1月起,将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省、市发改委也相继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尽快放开相关服务价格,并做好价格监管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近期,我局与市房管局对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进行了研究和协商,并征求了相关业主的意见建议,决定从2015年1月起,放开我市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和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