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家合作制公证处在兰州成立

12.07.2018  20:53

  7月6日,甘肃省兰州飞天公证处出具了第一份公证书,标志着我省第一家合作制公证处开始向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同时标志着我省公证体制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2017年,司法部启动全国公证体制改革,要求各省在推动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转制为事业体制的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省司法厅根据《司法部关于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的意见》所规定的合作制公证机构的设立条件,在综合考虑各地公证工作基础,公证员数量、素质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证服务的需求程度后,确定在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甘肃省兰州飞天公证处,由兰州市司法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经过3个月的精心筹备并报司法部审核同意后,省司法厅于6月26日批准成立了该处。

  与事业体制的公证机构相比,兰州飞天公证处由符合条件的公证员共同出资组建,不要国家编制和经费,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它所具有的体制竞争优势,有助于推动我省其他公证机构加快体制机制优化的步伐,开创全省公证改革创新的新局面。(通讯员张旭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