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对超低排放实行电价支持

03.01.2018  06:47

本报兰州讯 (记者 燕春丽) 1月1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按照相关规定,我省将对部分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实行电价支持政策。

具体为: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厂1号机组自2017年12月9日起、2号机组自2017年11月5日起,甘肃电投金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厂1号机组自2017年11月10日起、2号机组自2017年11月25日起,靖煤集团白银热电有限公司1号机组自2017年11月11日起,甘肃电投张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组自2017年12月3日起,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6号机组自2017年10月24日起,对其执行标杆上网电价部分的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含税);甘肃电投武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号机自2017年11月1日起、2号机组自2017年12月16日起,对其执行标杆上网电价部分的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5分钱(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