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我市出台暗查暗访工作办法
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和市上相关通知要求和实施意见,市安委会研究制定了《兰州市安全生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就暗查暗访的方式方法、查访重点等进行了明确。《办法》提出,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暗查暗访工作顺利开展。暗查中,利用现代化影像设备,提高现场抓拍能力,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现场处理,必要时下达执法文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这是记者11月12日从市安委办获悉的。
“四不两直”是指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和针对性复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督促县区、乡镇(街道)及行业监管部门属地监管及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大查处、曝光和追责力度,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暗查暗访可由一个或多个部门组织、暗访组由3人以上(包括专家)组成,采取现场随机巡查、制度相关材料检查、走访群众等多种方法进行,必要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加。
《办法》明确,市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适时组织开展全市和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综合暗查暗访。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生产的暗查暗访。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随机暗查暗访;并结合行业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下级部门组织开展好暗查暗访活动。
暗查暗访内容涉及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不到位;县区政府、部门部署安排的专项整治、打非治违,以及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未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的。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或者排查走过场、治理不彻底;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依法责令限期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未严格按照“五落实”规定,按期完成隐患整改治理;被依法取缔关闭和吊销、注销有关行政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以及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和暂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等等。
《办法》规定,暗查暗访前要制定严密细致的工作方案,严格保密,在突击检查时,对有关工作措施和现场安全生产情况、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录音、摄像记录,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作出处理决定,必要时下达相应的执法文书,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暗查暗访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立即依法进行查处,并跟踪监督落实情况;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通告并移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后,要将查处结果及时反馈移送部门。
《办法》要求,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把暗查暗访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建立暗查暗访保障机制,落实经费,配备必要的工具设备,保障暗查暗访工作顺利开展。暗查暗访要采取定期(每月至少一次)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要时期、重点时段应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和上级部署要求增加暗查暗访频次,建立起暗查暗访的长效机制。暗查暗访中,利用现代化影像设备,提高现场抓拍能力,对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坚持“零容忍、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