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强化工作举措,切实为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

20.02.2020  17:45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陇西县检察院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

院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迅速出台疫情应对方案,成立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学习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对疫

情防控进行安排部署,坚持院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发挥党员干警先

锋模范作用,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组织领导,强

化工作举措,靠实防控责任,在打赢疫情阻击战中切实贡献了检察

力量。
      一是健全落实网格化责任体系。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全

院干警分五组下沉金泰润园等五个住宅小区到岗值守,落实单位包

小区、小组包楼栋、干警包单元的网格化责任体系。联合社区、小

区物业工作人员对责任小区所有住户进行排摸,重点对返乡、外出

人员进行逐户摸排登记,及时掌握上报信息,落实相关人员居家隔

离要求。共排摸上述小区29栋楼99单元2913户,做到了调查排摸100%


      二是发挥党员干警先锋模范作用。及时成立了由党组书记、检

察长任支部书记,全院党员干警参加的临时党支部,全员参加小区

防控工作。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

防控等工作,重点对小区、停车场出入口、有确诊病例单元等重点

部位派专人值守,24小时排查进出人员和车辆,认真做好人员及车

辆出入登记工作。同时,在每个单元门口张帖“四个一律”提示牌

,通过流动音箱循环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科学防控知

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参与疫情防控的积极性、自觉性。
      三是切实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工作。每天由专人负责对全院干警

及家属、帮扶户身体情况、外出情况及是否接触外来人员情况等进

行排摸登记。对单位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外来人员、因私来访人员

一律不准进入单位,关闭了办公楼电梯,食堂提供外带餐盒,切实

筑牢机关疫情防控“防火墙”。
      四是抓好防疫期间司法办案工作。妥善处理“办案”与“防控

”的关系,根据上级院工作要求,通过网络平台、张贴公告等方式

向社会公众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

、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确保群众申诉渠道

畅通,减少来访群众聚集,防止疫情传播。各业务部门认真学习落

实最高检《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

题的指导意见》,在办案中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尽可能避

免不必要的人员聚集、流动、接触,做好办案期间的自身安全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