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07.09.2017  15:13

  当前正值学校开学之际,省食药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开展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净化校园食品安全环境,规范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在前期开展校园食品风险隐患大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回头看,建立问题台账,逐项督促落实和检查。全面落实网格化、痕迹化监管措施,重点抓好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用具洗消保洁、食品加工操作、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严格监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食堂供餐,坚决杜绝未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单位或个人进行供餐。各地严格校园内食品经营许可准入,严禁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校园内兜售食品,督促学校与校园内食品生产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并建立校园内食品经营者退出机制,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且拒不整改的食品经营企业,收回其经营场所。

  通知重申,校园周边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家庭托餐经营者,经许可或备案、登记后方可经营。严禁在校门两侧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及在100米范围内设置经营性占道棚亭。依法打击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生产和销售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食品,严厉查处无证无照、露天、占道经营行为。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四季豆,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购进使用散装醋、散装酱油和散装食用油。(记者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