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2015年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圆满结束

17.11.2015  18:27

为切实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幼儿教师积极投身保育教育实践,致力于幼儿教育研究,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在全面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基础上,结合幼儿教育实际,酒泉市研究制定了《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暂行)》和《幼儿园骨干教师评选条件(暂行)》,从2015年起,全市幼儿园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单列评选,经教师个人申请、学校审核推荐、县(市、区)教育局初评申报、市教育局组织评审后命名,不再参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条件评选。

今年,酒泉市教育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报基础上,组织专家依据条件进行了集中评审,并经局领导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共评选命名酒泉市幼儿园骨干教师17人,学科带头人7人。

供稿:酒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