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召开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

24.03.2017  09:2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全面完成“大气十条”终考目标任务,2017年3月16日,市政府召开了2017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副市长任晓敏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环保局局长马世军通报了2017年1-2月份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及大气污染防治有关工作情况,肃州区、敦煌市、瓜州县、市建设局、市工信委、酒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就贯彻落实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及做好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了表态发言,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现场签订了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市直部门成员单位、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环保局局长,肃州区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单位负责人,有关涉气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参会总人数约70人。


会议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心、紧迫感,按照“紧盯目标、突出重点、对症下药、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精准施策、持续发力,严管重罚,确保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一要抓好源头防控。二要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三要加大散煤煤质监管力度。四要加强城市扬尘管控。五要加大生活面源污染管控力度。六要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

会议指出,下一步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要做到四个方面:一要细化责任分工。二要强化督促落实和执法检查。三要建立信息公开和举报制度。四要加大考核问责力度。会议强调,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顺利通过终期评估是今年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下,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推进小康社会及五个酒泉建设进程。(酒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