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风险保安全促发展——2015年兽医工作亮点纷呈

31.12.2015  09:41

2015年,在农业部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兽医部门奋力拼搏、扎实工作,创新体制机制,有效管理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兽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作出了突出贡献。本报集中摘登一些地方的好经验好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编者

河南:开展监测预警实现科学防控

近年来,河南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技术队伍素质,狠抓科技创新带动,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使全省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和加强,防控能力不断提高,为全省科学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

创新防控工作机制是做好监测预警工作的手段。河南省坚持通过机制创新充分调动各级疫控机构建设、管理和学习的积极性,增强了全省疫控机构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推行“综合防控能力积分制管理办法”,提高全省疫控机构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疫控机构的实验室能力及管理、技术队伍建设、基本技能竞赛、防控工作创新、科普宣传科技推广、工作业绩、科研能力、重点工作、临时性重要任务等设定相关分值,实行积分制管理,建立积分台账,半年公布一次排序,全年积分排序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了激励、提升、导向作用。二是实行布病联防联控,提升全省防控人畜共患病水平。全省建立了畜牧与卫生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齐心合力防控布病。每年双方联合组织开展全省布病综合督导检查,畜牧部门今年以来对全省8大产业集聚区大型奶牛养殖场和全省100头以上的规模奶牛场开展了布病集中普查,及时发现并处置了布病阳性感染牛,消除了疫情隐患,保障了牛奶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开展监测评估分析是做好监测预警工作的支撑。河南省建立了动物疫情科学分析评估制度,充分发挥动物疫情风险评估专家团的作用,每月开展一次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分析,并向主管部门和国家疫科中心提交动物疫情分析评估报告,为科学防控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撑。一是发布预警提示,排除疫情隐患。近年来,全省各地根据监测预警信息,成功排除了50余起重大动物疫情隐患,避免了疫情的流行和蔓延。二是为科学防控决策提供依据。根据监测评估所总结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口蹄疫流行时间、流行路线等规律,对河南省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控采取在秋季集中免疫开展以前(7-8月)单独进行一次强化免疫,对口蹄疫防控采取在每年的1、5、9月开展三次免疫,部分省辖市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采取“1+1+3”的免疫模式,有效控制了全省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

福建:推进第三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福建省以市场化、专业化为导向,吸引和扩大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推进第三方机构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有力提升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水平。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中提出“建立健全政府监管、业主负责、社会力量参与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进一步提出了“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建设运行机制”。《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再次提出“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这些文件的出台,从政策上为第三方参与治理明确和释放了市场空间。

2016年底前,生猪年出栏量200万头以上的县区市、生猪调出大县、禽年饲养量5000万羽的县(市、区)应建设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畜禽养殖重点区域所在乡镇以及闽江、九龙江、敖江及“三江干流”流经乡镇必须建设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公共设施。在提出各地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要求的同时,也为第三方参与治理明确了目标和方向。一是完善无害化处理设备补助政策。明确了对2立方米以上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的,省级财政给予每台套补助20万元;对无害化处理厂(场)购置有效容积达20立方米以上(或一次处理能力达10吨以上)大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设备的,省级以上财政给予100万元补助,市、县(区)给予配套补助。2014-2016年,福建省省级财政安排8000万元,对购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进行购机补贴,其中相当比例的补助对象为第三方建设的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减轻第三方机构的建厂资金压力。二是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助政策。提出了按照“谁交出(病死猪)、补贴谁,谁处理、补助谁”的原则,对养殖者和集中无害化处理者给予每头共80元的补贴,为第三方治理建立有效保障机制。三是完善配套政策。省政府提出了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用地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优先予以保障。从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单位,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用电优惠,对集中无害化处理厂(场)建设用地,各市、县(区)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加快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鼓励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厂(场)配套建设无害化处理物为原料的有机肥厂,年产3万吨以上的有机肥生产企业享受化肥生产优惠电价政策等意见,进一步排除第三方机构建厂困难、提升利润空间困难的问题。

目前,福建省由第三方机构建设的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36个,设计处理能力219.5吨,总投资6994万元,其中财政投资701.5万元,自筹6292.5万元;在建的病死畜禽专业无害化处理厂5个,设计处理能力32吨,总投资1280万元,其中财政投资165万元,自筹1115万元。目前,这种由政府补助、社会资金为主建设无害化处理场工作还在不断推进过程中。

广东:建设10 个无害化处理示范县

广东省是畜禽生产和消费大省,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任务十分艰巨,该省加大投入,安排2亿元资金建设10个无害化处理示范县。

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布局上,广东突出分类处理的运行机制,以大型专业化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为典型引领,示范带动全省无害化体系建设。前期,省农业厅统筹安排了1000万元择优扶持肇庆、湛江、梅州、惠州、云浮、江门等6个市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试点建设。为加大推进力度,在此基础上,省政府安排了2亿元财政资金,支持乐昌市、河源市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惠城区、遂溪县、四会市、阳春市、高州市、怀集县、饶平县、新兴县等10个县(市、区)按照“及时处理、清洁环保、综合利用、区域辐射、示范带动”的建设目标,高标准建设工艺先进、环保达标、生态安全、运作科学、管理先进、环境优美的花园式专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并统一招标采购一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发放给部分畜禽养殖大县(市、区)的大型养殖场、屠宰企业(场)、大型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试点建设,以此形成了无害化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各重点场所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布局,由面及点推进广东省无害化处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广东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符合各地的无害化处理模式,对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其中“深圳模式”“高州模式”“珠海模式”“从化模式”“温氏模式”等带动作用大。同时,突出重点,大力推进专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广东省的实施意见要求,年出栏量在50万头以上的生猪养殖大县(市、区)、年出栏量在1500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大县(市、区),原则上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建成专业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其他有畜禽养殖的县(市、区)也要创造条件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或建设有一定辐射范围的区域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

当前,各地正加强部门沟通衔接,协调推动财政、保险、价格、信贷、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的落实,认真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工作,协调落实将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三亚: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为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从2013年开始,海南省三亚市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3年来,共安排资金400多万元,先后在吉阳区、育才生态区和崖州区建设3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作为公益性设施投入使用,初步形成东、中、西3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的格局,建设面积共600平方米,包括病死畜禽尸体处理系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氧气输入系统等;购置装载机2台,用于病死畜禽尸体的装运和填埋。目前,该市正在海棠区、南新农场、育才生态区动工建设3个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今年还将在20个规模养殖场各建设一个150立方米的化制池,做到病死畜禽不出场、就地无害化处理。

2013年三亚市养殖环节共无害化处理病死猪4899头,按每头补贴80元,共拨付无害化处理经费39.19万元;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537头,按每头补贴880元,共计47.25万元;无害化处理禽类15863羽。2014年,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5398头,发放补贴43.18万元;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525头,发放补贴46.2万元;无害化处理禽类1.53万羽,有效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和餐桌,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天津:所有种畜禽场同步启动疫病净化

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天津市完成了种畜禽场本底调查,推动企业开展以“生物安全”为核心理念的畜牧生产和防疫管理模式改革。

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净化准则。一是企业为主,部门引导。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资金投入,政府在技术培训、疫病检测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引导企业不断提升疫病防治水平;二是全面推进,由易到难。所有种畜禽场同步启动疫病净化,优先选择净化技术成熟的病种,带动提升综合净化水平;三是统一标准,分场施策。在统一的“技术路线、检测方法、检测标准、评估验收”标准下,所有种畜禽场一场一策,分头实施;四是强化监管,政策联动。进一步严格动物检疫和防疫监管,积极推行种畜禽场疫病净化和畜牧业扶持联动机制,通过“鼓励先进、带动后进”,最终实现“齐头并进”。

摸清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的净化底数。通过对所有种畜禽场开展本底调查,基本掌握了企业的基础条件、疫病防控、生产经营、引种、人员和生物安全管理等底数,为科学制定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实施分场施策提供了支持。同时,通过开展企业生物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估,为企业提出了合理化的生物安全体系改进措施建议。

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工作规范和相关工作制度。在《鸡白痢净化规程(DB12/T060—2004)》《种猪场猪伪狂犬净化技术规范(DB12/T529—2014)》《种猪场猪瘟净化技术规范(DB12/T528—2014)》基础上,制定了《蓝耳病净化技术规范(试行)》《种鸡场高致病性禽流感净化技术规范(试行)》《种鸡场新城疫净化技术规范(试行)》《种禽场禽白血病净化技术规范(试行)》《种猪场主要疫病净化验收申报指南(试行)》等5种疫病的净化技术规范,并出台了《种畜禽场主要疫病净化工作评估管理办法》。

锻炼一支专业的动物疫病净化队伍。通过科技下乡、专家讲座、技术师资培训等形式,就疫病净化技术规程、防疫条件、生物安全管理、防疫政策法规等进行多方面、多层次培训,培训45家种畜禽场的150名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骨干,有利提升了人员防疫能力,为疫病净化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利的技术保障。

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完成3家原种猪场、3家种猪场、6家种公猪站的病原学检测18501份、血清学检测5760份,淘汰种猪200余只,根据检测结果调整了企业免疫程序。前期试点种猪企业净化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种猪配种受胎率提高10%,产仔数提高1.1头/窝,病残淘汰率下降至2%以内,单只疫病防治成本节约100元左右。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的血清学检测3249份,开展鸡白痢净化检测10万羽,淘汰阳性鸡1000羽。

山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

2015年,面对国内外复杂严峻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山东省各级各有关部门以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动物疫病防治中长期规划为主线,密切配合,扎实工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有效。及时组织制定了全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主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和流行病学调查方案,明确了全省兽医工作要点,扎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狠抓强制免疫,今年全年累计使用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12.14亿毫升(头份/羽份),免疫畜禽约12.08亿头(只)次,实现了畜禽“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加强疫情监测预警,重点强化病原学检测,今年全省累计监测排查4万余个场点,涉及畜禽约3.7亿头(只),采集各类样品80.57余万份,其中,检测血清学样品69.32余万份、病原学样品11.25余万份,检测结果显示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抗体合格率均高于农业部群体免疫合格率70%的标准。对监测口蹄疫非结构蛋白抗体阳性样品,及时结合现场流调、临床观察、检测阳性畜病原学样品复检等措施排除疫情隐患。加强村级防疫员队伍建设,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每人每年不少于1200元,委托山东畜牧兽医职业学院开展防疫技术培训班,全年累计举办约600多期,全省7万多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至少轮训一次。组织开展了全省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全面自查、重点抽查和全年考核,有效促进了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在全国春防、秋防检查中,我省防控工作均得到了农业部的高度评价。

重大动物疫病预警预报平台建设不断完善。一是加强兽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推进兽医实验室考核,强化实验室能力比对。目前,全省已有125个兽医实验室通过了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其中,胶东半岛无疫区内49个兽医实验室均具备了病原学监测能力。二是强化疫情监测。年初制定下发全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计划,采用主动监测与被动监测相结合、病原检测与抗体检测相结合、常规监测与定点监测相结合、专项调查与紧急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突出做好流通环节、农村偏僻地区、饲养重点地区和畜禽交易市场的疫情监测,科学评价免疫效果,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三是强化牲畜布病监测净化。制定下发了《山东省牲畜布鲁氏菌病防控技术指南》和《山东省牛羊布鲁氏菌病监测方案》,对全省所有种牛场、种羊场及部分规模养殖场进行了集中监测和现场流调,采集样品7440份。同时,积极组织实施规模化养殖场“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和“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评估工作,加快牲畜布病监测净化步伐。

重大动物疫病检疫监管工作不断加强。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官方兽医资格确认,不断强化基层执法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检疫检验技能大比武,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二是加强检疫监督信息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全面推进“移动动检”试点,开发应用了胶东半岛无疫区兽医信息监管系统电子地图,提升了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和痕迹化管理水平。三是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动物公路卫生监督检查站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截至目前,全省已投资5500余万元对全省71处检查站中的54处进行了标准化建设,对有效防堵动物疫情起到积极推进作用。四是实施了指定通道制度,制定实施了《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外引(过境)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管理规定》,建设了5个专业动物隔离场,要求进入胶东半岛无疫区的动物及动物产品必须经指定通道进入,并实行严格的隔离检疫制度。

兰州:推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痕迹化管理

甘肃省兰州市全程推行“痕迹化”监管模式,确保执法监管工作每一个步骤和环节都有记录、有数据,实现监管服务有章可循、责任追究有据可查、奖罚分明有据可依,以全面可查的痕迹管理方式,不断破解新形势下动物卫生及兽药监管难题,助推畜产品质量监管提质增效。

生产经营痕迹化。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各种生产记录,要求养殖场建立免疫制度、检疫申报制度、疫情报告制度、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以及用药制度、标识管理制度。为督促落实各项制度,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养殖场负责人对应各项制度及时建立档案,如实填写记录;要求兽药经营企业规范兽药经营进货销售,建立完善的兽药GSP管理档案,健全各类管理制度,及时填写购、销、存各环节记录;要求动物诊疗机构规范建立各类台账,规范管理处方笺,完善诊疗活动记录。

无害化处理痕迹化。结合专项整治和宣传月活动,定期对全市养殖场(户)、贩运人员、定点屠宰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养殖场户有无无害化处理设施及相关记录,要求处理过程“次次有记录,头头有照片、批批有视频”,把记录的完整性作为申请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必要条件,从病死猪申报、现场处理、补助申请、资金下达划拨、发放前公示、补助发放到户都有对应的记录,形成了无害化处理留存证据痕迹、审核资料齐全的新常态。同时还注意日常工作中的痕迹管理,“无害化处理宣传月”期间,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告示、发放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口袋书等其他宣传材料、市县两级举办各类无害化处理培训班等工作,都保留有当时的相关资料及影像记录。

检疫过程痕迹化。建立了完整的检疫工作记录链,推行了9种工作记录和16种工作流程和检疫规程,严格实施产地检疫一书一单、屠宰检疫记录单制度。全市范围内实现电子出证,利用电子出证系统,实现动物检疫证明出具的高效率、可追溯、可查阅,对开据的票据存根全部装订成册,存档备查。严抓屠宰检疫工作,对进入屠宰场的动物,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做到程序到位、记录完整。对检出的病害动物,严格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每批次处理必须全程进行录像,并将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全部以报表和影像资料的形式备存,同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证章管理方面也制定了严格的证章管理办法,在领取、保管、发放、审核、回收、销毁等环节都有对应的制度及记录,设专人、专账、专库管理检疫证章。

监督检查痕迹化。按照市级每季度一次县区每月一次的监督检查,要求执法人员每次监督检查都要做到检查有计划、现场有记录、记录有签字、问题有整改、督查见实效。鉴于以往监督检查记录回单零散易丢失的问题,全市合理设计,由市兽医局统一印制了无碳书写、一式两联且带编码的监督检查记录本4000本,一户一本,发放至动物诊疗场所、兽药经营企业、屠宰场、养殖场等关键环节监管对象手中,要求其妥善保管,市县兽医部门现场检查时均在此监督检查记录本上填写记录,有效提高了执法单位监督检查频次和监督对象存在问题的跟踪整改及落实,实现了痕迹化、可追溯、规范化。

山西:三大行动确保无重大动物疫情

山西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农业部和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以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确保全省没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开展三大行动。一是全面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行动。山西省各地因地制宜,对散养户采取组织防疫小分队集中会战、驻村防疫员分村推进等形式,逐村逐户开展集中免疫。对规模养殖场采取“严审核、查档案、测抗体和进场监管”的综合措施,监督开展程序免疫。确保了防疫密度。二是人畜共患病攻坚行动。山西在全省48个重点县推进布病防治攻坚计划,全面开展免疫,对13个种牛场全部开展了布病、结核病监测净化。三是百县千场疫病净化行动。山西省今年进一步加大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力度,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动物疫病净化场创建活动的通知》,争取利用5年时间,使全省“百县千场”免疫、消毒、监测、管理、人员、设施建设等动物疫病净化工作全面达标,省里将对创建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个人给予表扬,并在经费安排上给予一定支持。

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强化疫病监测。在积极推进兽医实验室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山西省十分注重“以监促免”,省、市定期进行抽检,县级对辖区进行代表性监测,对免疫不合格的及时补免。各级在病原学监测工作扩大了监测频次和数量,扎实开展流行病调查工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指导防控工作开展。二是强化应急管理。山西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及时调整更新了省突发动物疫情指挥部成员,制定下发了《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工作手册》,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培训演练,严格执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确保疫情报告及时畅通,应急处置及时到位。三是强化检疫监督。在去年全省全面实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的基础上,积极启动“山西智慧动监平台”建设工作,实施证章标志管理子系统、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子系统、追溯管理子系统、机构人员管理子系统、数据统计分析等子系统的相关信息采集、仪器设备配置、平台子系统功能研发完善等工作,努力提升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提高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效能。

推进三项规范化管理。一是推进防控责任制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了兽医挂牌公示制度,在全省413616养殖场户,对兽医从业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挂牌公示,强化社会和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基层防疫工作。二是推进防疫档案规范化管理。全省统一防疫档案,实行“三案一报告”制度。即在乡镇兽医站建立基层规模场和散养户养殖档案、动物防疫档案、疫苗储存发放档案和疫情排查报告制度,做到了针针有记录、户户有档案。三是推进经费保障规范化管理。在防控经费保障上,今年山西省财政在预算内列入疫苗补助经费,改变往年年底追加的方式,使强制免疫工作更有保障。

江苏:切实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管理

江苏省创新机制、狠抓关键,大力推进屠宰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深入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切实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管理,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15年9月底,省、市、县三级畜禽屠宰监督管理职能全部调整到位。共增设屠宰管理处(科)44个,新增行政编制38名、事业编制59名,312个乡镇畜牧兽医站加挂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牌子。

江苏省把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作为推进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突破口,鼓励各地创新机制,探索实践、先行先试,并制定出台奖补政策全面推进。

一是鼓励各地先行先试探索清理整顿模式。该省泰州市、滨海县、宝应县等地积极开展探索实践,摸索出多种可行的清理整顿模式,为全省积累经验、提供示范。宝应县通过大量调研,下大力气集中开展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将原有34个手工屠宰场全部关闭,集中到一家机械化企业屠宰,探索形成了“集中屠宰、集中检疫、代理配送、市场监管”的一体化“放心肉”工程体系。滨海县29家不合格企业业主经过自行协商,自主关闭原有不合格屠宰点,合股投资建设一家标准化屠宰企业。去年兴化“注水肉”事件后,泰州市在依法严肃查处涉案企业的同时,借力发挥、整体推动,加快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自去年6月以来,在市县两级政府的强力推动下,用一年时间分批关闭了全市66家不合格生猪屠宰企业,率先完成清理整顿任务,为全省做出路径探索和良好示范。

二是召开现场会强力推进。今年在泰州市召开了全省畜禽屠宰管理工作推进现场会,部署落实清理整顿等重点工作,组织各市、县级农委主要负责人现场观摩清理整顿模式和成效,全面推进清理整顿工作。截止到今年10月底,清理整顿相关的72个县(市、区)均由政府制定出台了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保障。

三是出台奖补政策强化保障。从今年开始,全省用3年时间集中关闭不合格生猪屠宰企业,省级财政拿出1.4亿元资金,对整体推进完成清理整顿任务的县,分别给予50万-400万元不等的工作奖补。在各级政府积极支持下,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今年11月底,全省有14个县(市、区)完成清理整顿任务,共关闭100多家不合格生猪屠宰点。

博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

近年来,广西博白县年饲养生猪量达600多万头,是名副其实的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和广西养猪第一大县。该县根据养殖布局,制定了《博白县病死猪及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厂布局方案》,按照“分点处理,集中监管”的原则,全县已建成无害化处理中心1个、无害化处理点15个,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现了全覆盖,随意丢弃病死猪现象不再发生。今年以来,处理病死猪279395头,均上报财政补助。全县28个镇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得到全覆盖。

一是建成博白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依托全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试点县项目,建成了博白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并投入运营。该中心取得了《工商营业执照》《环境评估报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是广西首家投入运营的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采用高温汽化、生物降解技术处理病死猪,日处理量6吨(病死猪300头左右),处理过程环保安全高效,无有害废气废水排放,最终产物为动物油脂和有机肥原料,真正做到资源化利用,今年以来,处理病死猪83523头。

二是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点。以合作社为依托,实行企业化管理,在养殖密集的镇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点,对辖区内的病死猪实行分点收集处理,解决了养殖场(户)无场地、无设施、难监管的实际问题,今年以来,全县已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点15个,共处理病死猪188163头。

沙洋:“四化”引领疫病防控新机制

湖北省沙洋县以人为本,着力开展基层防疫体系规范化建设,建立规范的防控机构、高效的服务队伍和科学的管理机制,制定和执行《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办法》,落实县、镇、养殖场三级疫苗专人管理责任,严格出入库登记,做到记录规范、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建立有力的防疫模式,扎实开展春秋集中免疫、月月定时补针、定期监测抗体,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

以防为基,着力开展疫病监测体系制度化建设。配强检测人员。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引进3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不断提升疫病检测能力和水平;配齐检测设施,配全监测计划。制定和落实年度动物疫病和病原学监测计划,每年开展2次猪瘟、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病原学监测,每季度对各地5-10个不同规模的养殖场进行采样监测。各地按照要求在121个较大规模养殖场建立固定的疫病监测点,每月实行动态监测。同时,对所有种畜禽场、奶牛养殖场实施全年跟踪监测。

以责为要,着力开展防检监管体系保障化建设。一是明确监管体系。成立13个乡镇动物卫生监督组,承担辖区内的检疫防疫等日常监管职能。设立1个动物检疫申报点和1个屠宰场检疫申报点,实行专人值守,随到随检,确保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达到100%。二是明确监管责任。在规模养殖场、屠宰场、活畜禽经营市场等重点部位,设置监管责任牌,明确监管单位、责任人、监督电话等内容,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明确监管要求。根据畜禽养殖规模大小,探索和总结出畜禽养殖档案分级负责、分类实施、分户建档的“三分”模式。

以备为策,着力开展防控应急体系快速化建设。一是完善预案。修订和完善《沙洋县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时调整全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成员,科学设置全县动物疫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组建应急预备队和应急处置专家组,先后2次邀请省市专家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指导,着力提升应急处理能力。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应急物资管理办法,落实110平方米的应急物资储备场所,确定1名管理人员,定期开展储备物资清理和轮换,确保应急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能够满足1至2个突发疫点处置需要。坚持重大动物疫情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规定,规范疫情上报程序。

四川:家畜包虫病防治上台阶

2015年四川省从家畜源头上防控包虫病的策略受到空前重视,国家财政也下达动物防疫应急补助项目资金7901万元,重点用于包虫病防控,有力促进了全省家畜包虫病防治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平台。

今年,借力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四川省农业厅启动实施了“万名科技人员进万村开展科技扶贫”行动,制定了“万人进万村”技术扶贫攻坚计划,在包虫病流行的33个贫困县均选派一名科技人员进行驻村帮扶,重点加大包虫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宣传,指导羊免疫、犬驱虫,引导群众开展病死畜禽、犬粪等无害化处理。近期,省委专门制定下发了《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包虫病综合防治试点工作方案(2016-2020年)》,要求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履职、区域联防联控、全社会参与”的包虫病防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防控和治疗体系,到2020年实现有效控制包虫病流行。

认真落实补助项目,全面加强源头控制。今年,农业部下达四川省应急动物防疫补助项目经费7901万元,根据各地包虫病流行程度,牛、羊、犬数量,基础防疫工作人员情况等科学测算分配金额,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各市(州)。进一步明确了项目补助范围、环节,细化了项目任务:一是开展羊群免疫。对疫区所有羊只免疫2次,间隔时间1个月,次年种羊和新生羔羊加强免疫1次。二是开展犬只驱虫和犬粪无害化处理。要求对疫区犬只进行犬犬投药、月月驱虫;犬只驱虫期间需拴养3天,对犬粪采取深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规范处置牛羊脏器。对屠宰等环节发现的病变牛羊脏器,需采取消毒、焚烧、掩埋等无害化处理措施,禁止用于饲喂犬只。四是调运前对包虫病专项抽检。对调运动物及其产品进行包虫病专项检测,抽检比例不低于5%。五是加强人员防护。对直接参与包虫病免疫、驱虫、采样、处置等相关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扎实开展综合防控。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家畜包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在甘孜州完成牛、羊、犬监测9000头(只),实施犬驱虫7万只;在阿坝州完成牛、羊、犬监测6000头,实施犬驱虫3万只。在色达、石渠、理塘、雅江、红原、阿坝、若尔盖等7个县屠宰环节现场检查牛羊100-150头,抽查血清100份;抽检犬粪样50-100只;每县采集30只包虫阳性牛羊的包囊送省疫控中心进行基因型鉴定,并选择30-50户不同规模的养殖户进行问卷调查。二是继续开展棘球蚴病(包虫病)综合防控技术集成与示范项目。按照该项目方案,继续在理塘县开展犬驱虫,每年驱虫12次,在投药3天内,收集犬粪并进行无害化处理;选择20个屠宰场(点),抽查200只牛羊的肝肺进行包虫病监测;选择5个乡,每个乡选择5个村,每村随机采集20条1岁以内犬粪,进行抗原检测;免疫羊500只,并作免疫抗体检测。三是加强四川藏民族地区动物包虫病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在理塘县开展包虫病羊免疫1000头份,红原县2000头份,若尔盖县1000头份,并做好免疫记录和抗体检测。

江西: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江西省各级农业部门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大力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取得明显成效。一方面通过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政策引导落实扶持政策,打开一条“活路”;一方面通过严厉打击抛弃、出售病死畜禽的违法犯罪行为,堵死抛弃、出售和流向市场的“歧路”。

高位推动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印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提出了处理体系建设思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打击违法犯罪,提出了加大投入保障、利益补偿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等10条有力措施,对于指导全省各地加快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认真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一是全面实施了育肥猪保险政策,健全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相联结机制。在实行能繁母猪保险的基础上,在全省全面实行育肥猪保险:每头育肥猪的保险金额为500元,保险费率为4%,中央、省财政、县财政和投保人各承担比例分别为50%、20%、10%、20%。截至今年9月,全省共承保育肥猪439万头、能繁母猪50.9万头,开展生猪理赔数量9.85万头(育肥猪5.25万头、能繁母猪4.6万头)。二是出台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的财政扶持政策。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2015年江西省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从2015年开始,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实行“对无害化集中处理场建设按照验收确定的日处理能力每吨补助50万元,对乡镇收集暂存点建设每个补助20万元”的财政补助政策。三是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纳入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农机部门将取得农机推广证书资格的集辰(福建)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无害化处理设备生产企业纳入农机购置补贴企业名录,根据不同容积标准分别给予每台购机补助2.5万元和5万元的政策。截至目前,已上报发放无害化处理设备购机补助资金10万元。四是认真落实国家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上半年,全省各地积极按照有关要求,上报无害化处理补助病死猪数量197396头。上半年下拨2014年下半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1676.94万元,其中落实省级配套资金279.49万元。

启动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项目建设。一是省发改委、农业厅联合编制了《江西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计划到“十三五”期末,原则上每个畜禽生产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无害化集中处理场,配套建设收集暂存点800个,全省日处理能力达到400吨,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二是在全省23个生猪调出大县启动了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体系项目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经建成开始运行的县有3个;正在开工建设的县有9个;正在开展合作洽谈的县有9个。三是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财政扶持”的原则,鼓励大型养殖企业自行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形成点面结合、布局合理的无害化处理网络。

浙江:提升基层动物卫生监督队伍素质

今年以来,浙江省在全省部署了提升基层动物卫生监督队伍素质“1234”行动计划(即一例会:基层监督分所实行每月一次的工作例会和警示教育;二轮训:对监督分所人员每年实施二次以上全覆盖的业务轮训;三抽查:对监督分所人员业务素质和证章标志管理等情况每年抽查不少于三次;四规范:全面规范官方兽医与协检人员工作责任衔接机制,全面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等业务工作流程,全面规范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全面规范检疫监管等工作痕迹化管理)。此项行动部署后,全省对基层动物检疫工作人员开展了全覆盖的轮训,在全系统内强化了全面警示教育,对全省动物检疫人员开展了业务素质抽查,联合省级媒体广泛开展了基层先进典型人物的系列宣传报道。

安徽:妥善解决农村老兽医老有所养

2014年5月至2015年10月,经省政府同意,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先后印发了《关于为农村老兽医发放工龄补助的实施方案》《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安徽省政策范围内无物证农村老兽医身份和工龄认定工作实施细则》,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兽医发放工龄补助,长期困扰安徽省农村“老字号”群体老有所养的难题得到妥善解决。

贵州:五大行动助推效能提升

为使各级兽医干部更加明晰所肩负的责任和工作要求,2015年贵州省提出了围绕“一个中心”、夯实“两个基础”、建立“三项制度”、实施“五大行动”的总体工作思路,并付诸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实施“能力提升行动”,着力提升队伍人员综合素质。开展“动监雷霆行动”,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实施“红线预警行动”,提升科学防疫水平。开展“屠宰亮剑行动”,确保肉品质量安全。实施“双查双打行动”,确保养殖投入品安全。

青海:规范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

青海省乡镇畜牧兽医站规范化示范创建活动从2013年启动,以基础设施、专业队伍、仪器设备、管理

制度和业务档案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为具体切入点,根据地区条件和养殖业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稳步推进,通过示范引导、政策激励、考核验收等手段,强化基层站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职能作用。经过3年建设,创建的25个示范点,为全省乡镇畜牧兽医站树立了样板,起到辐射、示范、引领作用,达到对外树立形象、对内提升能力、更好服务群众的目的,在青海省动物防疫工作和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重庆:乡镇畜牧兽医站旧貌换新颜

重庆市自2012年至2015年实施了为期四年的全市乡镇畜牧兽医站标准化建设行动,全部按照统一的“六有”标准进行建设,即有统一规范的标志标识;有独立功能分区的办公场所;有与服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足够的工作人员;有便民的服务窗口。共建成标准化乡镇畜牧兽医站519个,标准化率超过60%,市级共落实奖补资金1600万元,市级以下共配套投入超过6000万元。标准化乡镇畜牧兽医站对于提升行业地位、树立行业形象、推动业务工作效果明显。

黑龙江:扎实推进区域兽医实验室建设

2015年,黑龙江省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抢抓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和大东北无口蹄疫区建设机遇,积极开展省疫控中心分中心区域兽医实验室建设工作,以“合理布局、重点投入、整合资源、提升能力”为目标,强化硬件建设和软件管理,整合区域兽医实验室区位、人才、技术、设备资源优势,打造区域性动物疫病监测技术平台,提升动物疫病监测能力,努力为完善兽医实验室网络体系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辽宁:构建新型动物卫生监管模式

辽宁省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强化动物卫生监管,不断完善应急机制,切实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初步构建完成“三位一体”的新型动物卫生监管模式,以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为核心,以全面提升动物卫生监管能力和水平为目标,在已建成动物卫生监督指挥中心基础上,全面推进动物卫生监督远程培训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法律交流中心建设,初步建成了以“三大中心”为支撑载体的立体全覆盖高度集成的动物卫生监管体系。

编辑 :康秀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