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多措并举 全面开启公益诉讼工作

07.09.2017  17:13

      7月份以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正式立法并全面实施。嘉峪关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举全力开启公益诉讼“新时代”。8月份,共向有关行政机关发诉前检察建议4件,主要集中在污染环境、生态保护和国有资产等领域,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依法行政。
        党组重视,统一部署。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结束后,嘉峪关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玉霞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和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会议精神,并为下一步公益诉讼工作“巡诊把脉”,研判了公益诉讼工作瓶颈和下一步工作对策,会后专题向嘉峪关市委、市人大报告了会议精神,争取得到支持。蔡玉霞指示:“要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全院要加大对公益诉讼工作人、财、物上的支持,做好坚实后盾,举全院之力支持公益诉讼工作”。在嘉峪关市院办理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因管辖权问题,蔡玉霞多次到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酒泉市中级法院沟通协调,最终由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了该案。该案一审胜诉。
        围绕核心,突出重点。坚持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出发,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着重办理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强化生态检察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护嘉峪关市的青山、绿水、蓝天。8月15日至20日,民行处干警前往水务局、国土局调取近年来采砂许可信息,根据许可情况,主管检察长带头沿嘉峪关市讨赖河段,多次实地看、访、问,采集证据资料。查看中发现现场遗留有采砂设备,过度采砂造成大面积弃石林立,寸草不生。结合现场情况,主管领导召集民行处干警召开紧急会议,研讨确定摸排方案、侦查方向。8月28日23时至29日凌晨2时30许,张建明副检察长带领民行处干警再次来到现场,发现2台挖掘机、2台筛沙车、4辆货车违法采砂。为保证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客观性,第二天对发现采砂的现场进行了航拍,再次固定了证据。
        积极沟通,督促履职。该市院敦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协调国土局、水务局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阐明了公益诉讼的重要意义,依据事实和法律释法说理,列举不依法行政造成的危害后果,敦促行政机关转变执法观念。结合走访调查情况,向嘉峪关市环保局、水务局、国土局(2份)、教育局共发检察建议5件,分别是督促环保局对固体危险废物依法代为处置案;督促国土局对非法用地问题协调妥善处置案;督促国土局监督制止老河床非法采砂问题案;督促水务局采取措施恢复采砂造成的环境破坏;督促市教育局查处在学校敏感区开办养猪场的问题。 
        总结经验,注重引导。边办案,边探索,边总结,注重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经验的梳理和总结。一案一总结,一案一研判,鼓励干警撰写办案心得,互相交流与探讨,遇到问题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在学习借鉴中成长进步,学习最高检院民行工作专刊、省院民行工作交流经验材料中其他院的典型案例。注重宣传引导。选取有代表性的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扩大影响面,为进一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