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启幕

07.03.2018  10:43

3月6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根据《省文明办、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校外办、市关工委联合在全市广大未成年人中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和学习宣传活动。

根据相关要求,其评选范围为:“新时代好少年”人选由各区县、市教育局在中小学校和社会推荐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年龄范围原则上为6-18岁。各区县和有关部门评选的美德少年、最美少年、孝心少年、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小公民、文明小标兵和中小学校开展的小英雄、小模范、小雷锋、小标兵、小榜样、小典型等,应优先推荐。评选标准要求,“新时代好少年”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创新精神,事迹突出,在引领广大少年儿童道德风尚中有较大影响,能够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具体标准如下:(一)胸怀祖国。有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日常行为准则,熟读熟记、认知认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举止文明,为人诚实、信守承诺,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乐于助人、热心公益,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三)自觉自信。热爱生命、热爱生活,积极进取、勇担责任,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崇尚科学、保护环境,主动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根据市文明办要求,各中小学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切实把表现突出的优秀代表推举出来。市教育局和各区县在严格初审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推荐上报工作。市教育局、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永登县、榆中县每季度推荐上报2名典型,安宁区、红古区、皋兰县、兰州新区、高新区上报1名典型。我市也将成立由主办单位负责同志、专家学者、教师、群众代表组成的“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委员会,对各区县和市教育局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初评,确定兰州市季度“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在市属主要媒体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和展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同时,组织开展公众投票。评选委员会经综合评定后,评选出5名“新时代好少年”,在媒体进行公示后,择优向省文明办推荐2名典型,参加全省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