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政府印发《嘉峪关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23.06.2017  09:45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嘉峪关市扎实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近期,嘉峪关市政府印发了《嘉峪关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对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畜牧业与生态保护健康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方案》严格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紧密结合市域特点,明确了全市畜禽养殖业发展现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强化环境管理要求,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全面改善提高环境质量为切入点,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环境敏感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域为目标,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作为重点,科学合理划定了禁养区范围,面积约129.88平方千米。

方案》要求,各部门要加强环境监管,落实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要求,2017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专业户、合作社)的关闭或搬迁工作。(嘉峪关市环保局 刘芳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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