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信委关于2018年一季度市州中小企业生产运营监测及信息报送工作情况的通报

21.06.2018  13:54

 

甘工信发〔2018〕294号

 

各市、州工信委:

根据《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企业运行监测统计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甘工信发〔2012〕1072号)要求,现将各市(州)2018年一季度中小企业生产运营监测情况及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报送情况

(一)国家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报送情况

2018年一季度,全省在国家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平台注册企业790户,一季度平均报送率为75%;张掖市、嘉峪关市一季度平均报送率为100%;武威市、定西市、天水市一季度平均报送率90%以上;庆阳市、陇南市、白银市一季度平均报送率不足50%。

(二)全省“规下转规上”企业月度监测报送情况

2018年一季度,全省14个市州全部上报了全省“规下转规上”企业月度监测表,但部分市州上报时间滞后,还存在多次催报等问题。部分市州存在监测表内容不全,数据为空的现象。

(三)中小企业运行分析、动态信息报送情况

  按要求及时报送一季度中小企业运行分析的市州有:张掖市、天水市、定西市、嘉峪关市、武威市,其余市州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动态信息报送较好的市州有:张掖市、天水市、定西市、嘉峪关市、金昌市,其余市州未按要求及时报送。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工信部门要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指定专门科室由专人负责全国中小企业生产运营监测平台和全省“规下转规上”企业月度监测报送工作,要加强对本市(州)数据上报审核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确保熟练掌握运行监测平台的操作和维护。

(二)加强与同级统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获取相关数据;在上报审核过程中,要做好单位换算、表间逻辑关系等工作,确保上报数据质量。

(三)加强中小企业运行分析,撰写中小企业运行分析报告,及时报送运行分析材料,要积极做好信息征集、报送工作,信息稿件应内容丰富、数据详实、分析到位,从市州中小企业工作特色、产业发展及企业动态等多维度、全方位的反映本地区的中小企业发展实际,我委将择优在《甘肃工业和信息化》、《甘肃省中小微型企业运行监测》上刊登。

附件:1.2018年一季度国家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情况统计表

                    2.2018年一季度全省“规下转规上”工作情况统计表

                    3.2018年一季度中小企业信息报送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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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