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生态责任——嘉峪关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07.09.2017  18:17

自我省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发生以来,嘉峪关市高度重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任务要求,扎实有效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加大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嘉峪关市委市政府认真汲取祁连山环境保护问题的深刻教训,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市上下认真学习有关祁连山问题通报精神,深刻反思,查找不足,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集中精力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前后共召开各类会议10余次,专题研究并安排部署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和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按照“四定三包”工作原则,拟定了《嘉峪关市推进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四定三包”工作方案》,印发了《嘉峪关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18个问题通过11大类42项措施对整改工作进一步细化,遵照“照单全收,对账销号,全面整改、不留死角”的工作原则,要求整改责任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整改上综合治理、督导上压茬推进、根子上彻底解决,确保2017年底100%完成所有具体问题整改。

二、强化领导,全面助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近期,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就环保突出问题开展现场调研,督导检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一是8月1日,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巨胜同志组织召开了我市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暨第三季度环委会,会议认真总结了前一阶段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分析了当前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从工作推进、措施落实、责任划分等方面全面细致查找了工作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剖析了问题根源,明确了整改的具体措施和时限。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环境保护工作所面临的形势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高度的责任担当,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坚决杜绝“上热中温下冷”,层层失守的现象发生;坚持问题导向,抓好问题整改,始终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作为下半年的首要任务,紧扣《甘肃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工作要求,对所有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挂单销号,确保每一项整改都落实到位。

二是8月10日,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巨胜带队,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对酒钢公司热力站3台燃煤锅炉提标改造情况、工业园区分布式污水处理站建设情况,G30高速公路噪声扰民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重点企业落实环保政策措施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毅对酒钢公司冶金渣场和嘉北综合料场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恒基美居饮食油烟整治工作,以及市环境监测站实验室能力建设情况等进行实地调研。

三是市委市政府持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先后对全市20家重点单位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形成了督查专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督查发现的10项突出问题,进行了批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环保部门,针对发现的问题,积极与责任单位协商解决,制定了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整改落实。

四是针对嘉峪关工业园区分布式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和G30高速公路噪声屏障建设项目方面仍存在任务推进较缓慢的问题,市政府主要领导已对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明确了整改工作完成期限,要求所有整改工作必须按进度推进,确保按时限完成任务。

三、靠实责任,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整改顺利开展

一是加大整改力度。针对11大类42项措施18个具体问题,我市进一步细化了70项整改任务,并向各有关单位印发了《关于清单化调度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截至8月底,我市已完成整改任务15项,其余55项整改任务均达到序时进度。同时,针对18个具体问题,我市建立了工作台账,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实现了整改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截止目前,1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9个,整改率为50%,工业园区分布式污水处理站及污水管网项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等建设任务稳步推进。

二是完善工作措施。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环境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逐步形成了“政府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出台了《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全市各有关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与全市40多个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准入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体制改革,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效能,并将环境质量纳入市政府经济运行分析,研究对策措施,坚决杜绝“三高一低”项目落户,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是推进气、水、土三大污染防治行动。通过综合治理手段和网格化管理措施,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六张清单”工作任务落实。狠抓燃煤锅炉淘汰整治、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散煤煤质管控、施工扬尘管控、餐饮油烟整治和黄标车淘汰等工作。持续加强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水污染治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不断巩固全市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南市区污水管网铺设工作进度,提高南市区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开工建设嘉峪关工业园区分布式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收集管网项目。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采掘和石油行业建设项目,开展道路穿越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安全防护整改工作。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积极开展了全市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点位布设工作,核实了全市37家土壤污染重点监控企业位置信息和地理坐标。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全面督促民丰化工公司老渣场含铬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加快实施进度。同时,我市依照部门责任分工,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对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部门,采取“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的方式,督促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四是严守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行河长制。我市位于河西祁连山内陆河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按照《甘肃省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十三五”实施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防沙治沙工作的意见》要求,坚持以湿地保护、水源涵养为重点,加强防风固沙林体系建设,完成公益林管护20.01万亩,退耕还林建设经济林3万亩。2017年8月23日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嘉峪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逐步完善河长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制度、激励机制等相关制度建设,年底全面建成市、镇、村四级河长制,建立总河长加分段河长的体系和架构,通过落实“严格水资源管理、规范河湖采砂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强化河湖岸线管理、推进水生态修复、实施水环境治理、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七大任务,确保在2020年底前实现河湖岸线规范有序,河湖水序良好,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

下一步,嘉峪关市将继续深化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整改办第二督导检查组反馈意见,进一步强化市委市政府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整改办的督查考核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半月通报制度,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进展缓慢,任务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切实将整改工作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力保障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嘉峪关市环保局 刘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