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市“三项措施”不断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工作

25.08.2014  18:33

为促进全市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日前,敦煌市教育局制定“三项措施”加强民办幼儿园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一是规范幼儿园招生教育工作。要求幼儿园不得发布与招生、保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和广告,不得跨区域招生和招收年龄偏小的幼儿入园,不得突破教育局审批核准的招生及办园规模,不得向幼儿下发教学用书,坚决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

二是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要求幼儿园开学前将具体收费明细在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所列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超出物价局备案的范围;不得向幼儿和家长推荐购买各类教辅用书,变相收取规定之外的其他费用。

三是规范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卫生保健、安全消防、门卫安保、幼儿接送等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做好幼儿晨检、体检工作,不断加强消防等安保设施建设,严禁家长使用三轮车等车辆接送幼儿,确保幼儿及校园安全。

供稿: 酒泉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