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迅速解决群众举报的突出环境问题

13.08.2018  17:25

自2018年8月7日甘肃省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我州以来,临夏州高度重视群众投诉环境信访问题办理工作,按照第一时间呈送领导批示、第一时间转交相关县市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报送办理结果的要求,迅速回应群众反映关注的问题,一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落实了三项关键措施: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州协调联络组接到省督察组转办信访问题后,州委州政府领导立即作出批示,由信访组制作案件转办单,分别移交相关县市和州直有关部门,同时呈送相关的州政府行业主管领导,明确案件办结时限、责任部门、资料上报等要求。各县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每天交办的案件迅速作出办理批示,安排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案件工作,保证各类案件按要求进行查处。临夏市在办理信访案件中,市委主抓、政府主办,党委分管副书记、政府分管副市长亲临工作一线,指导查处工作,“临夏市、临夏县南龙镇路盘乡垃圾场恶臭”等16件案件已查处完毕,10件信访投诉问题正在查办当中。

二是 属地管理,行业督导 州协调联络组每天20:00以后对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进行转办,各县市按属地管理要求,坚持“立行立改”和“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问责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原则,迅速开展案件调查处理;各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对交办的案件中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信访问题进行督导、核实,督促各有关县市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环保责任,按照县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参与配合案件查处工作,做到了省督察组交办的各类案件查处工作“不过夜”、“不打折”,获得了群众的支持和好评。

三是 督查督办 严肃问责 在省级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各县市对每一件环境信访问题认真分析研判,制定办理方案,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员,规定办结时限,从组织领导上保证了案件的依法依规和迅速查办。州协调联络组现场组对交办各县市的重点案件及时开展现场核查督办;州国土资源局成立8个工作组,赴8县市督导资源破坏方面的问题和工作;临夏市派出环保巡查组在全市范围内24小时进行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除按要求办理了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外,一批群众长期、多次反映而没有彻底解决的问题,责成市监察委介入立案进行调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广河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案件查处工作,亲自审核案件查办结果,特别是群众反映的广河县三甲集垃圾处理场恶臭问题查办中,问责3人,处罚金8万,做到了案件查处到位,处罚到位,问责到位。(临夏州环保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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