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36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制

17.11.2017  11:47

  今年以来,省司法厅周密部署,科学布局,攻坚克难,稳步推进,于11月10日实现了全省36家行政体制公证处全部转为事业体制的工作目标,提前完成了司法部下达的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制任务。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全省实有100家公证处,其中需要改制的行政体制公证处有36家,占全省公证处的36%,涉及13个市州,省司法厅党委带领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不等不靠,积极作为,实现了全省公证事业历史性突破。


  省司法厅在体制改制中深入调研,摸清底数,有的放矢。今年年初,省司法厅派出了由分管副厅长带队的公证改革调研组,赴白银、金昌、张掖、武威、兰州、平凉等地实地调研,并分别在张掖和平凉召开公证调研座谈会,详细了解掌握各地公证处的基本情况;4月12日召开甘肃省公证协会第三届四次理事会,对公证改革工作进行了动员安排;7月底举办了全省公证处主任培训班,传达学习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公证改革工作进行再动员;8月25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牛纪南到兰州市国信公证处调研公证改革工作,对公证改革工作进行指导;9月15日召开全省公证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全省公证改革工作,吹响了全省公证改革的冲锋号。在全省公证工作会议上,牛纪南明确要求,要充分认清当前形势,坚定改革信心,增强责任担当,市县两级司法局“一把手”作为推进公证体制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责任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上。省司法厅与各市州司法局签订《公证机构体制改革责任书》,明确改革任务,靠实工作责任。


  为全面完成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制,省司法厅还积极协调沟通,及时出台全省改革方案。起草《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公证机构改革发展的意见》,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反复与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沟通协调,征求意见建议,不断完善,于9月30日由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司法厅正式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公证改革意见。同时,各地建立了由市州司法局分管领导、公证科长、省司法厅律公处工作人员组成的微信群,及时传达司法部各项工作安排,发布公证改革中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更新改革任务进度表。


  据悉,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继续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开展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工作,推进公证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公证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龚利芳)


(原文链接:http://www.gsfzb.com/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193&id=37300)


来源:甘肃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