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出台一办法一规定 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23.06.2017  09:46

为促进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推动环境问题有效解决,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定西市环境问题曝光办法》和《定西市环境信访问题办理规定》,并印发实施。

办法》规定了环境问题曝光类型和曝光媒体。环境问题按情节和整改完成情况依次曝光,首次曝光具体问题或现象,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第二次曝光增加责任县区及责任部门,第三次曝光增加责任县区、部门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规定》将环境信访问题分为重点(标注*)问题和一般问题,重点(标注*)问题须在收到转办之日起10日内办结上报,一般问题须在收到转办之日起5日内办结上报,并确立了环境信访问题办理“3456”工作法。《规定》保留和沿用了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环境信访办理机制,环境信访投诉由中央环保督察组受理转为市环委会办公室受理。环境信访办理与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相比,程序不减、力度不减、环节不少。(定西市环保局 常钱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