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完善促进休闲农业发展政策措施

20.10.2017  08:39

记者日前从省农牧厅获悉,我省将在用地、财税、融资和公共服务等方面完善落实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促进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实现到2020年综合营业收入达50亿元的目标。

我省将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的前提下,将休闲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优先安排;同时,充分盘活农村闲置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资源发展休闲农业。鼓励利用“四荒地”、林场和非饮用水源水库等水面发展休闲农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等试点也将向休闲农业区域倾斜。

各级财政部门将探索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等方式加大对休闲农业创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撬动社会资本,推动休闲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将把休闲农业经营企业纳入重点支持范围。此外,农家乐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及初级加工品享受免税优惠政策;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国家鼓励的农林牧渔业项目,享受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我省鼓励担保机构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探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农村产权抵押业务以及大型农机具、存货抵押业务;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信用贷款和抵押贷款等方式,支持休闲农业发展。对经营特色明显、带动能力强、运作规范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优先给予信贷支持。鼓励利用PPP模式、众筹模式、互联网+模式、发行私募债券等方式,加大对休闲农业的金融支持。

我省将建立健全休闲农业发展政策体系和管理规范,重点强化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监管措施;构建完善的休闲农业统计制度,搞好休闲农业市场发展及需求调查分析;鼓励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开设休闲农业专业和课程,培养一批规划设计、创意策划和市场营销专门人才;引导科研教学单位积极开展休闲农业关键技术模式攻关、示范、集成及转化,增强休闲农业科技支撑保障能力。  (记者孙海峰 薛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