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全面落实档案工作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的主体责任

16.09.2014  12:39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天水市党委政府于近日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落实档案工作统一领导的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每年都要听取全国、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汇报,研究贯彻意见。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档案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档案工作,对档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帮助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县区党委政府要相应制定出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逐年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投入,将档案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在队伍建设、机构改革、设施配置、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依法将档案事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确保档案事业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