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甘肃基础条件好的县可试点县改市、改区

27.11.2014  22:06

  中国兰州网11月27日消息  11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政府关于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我省将结合新型城镇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景观风貌建设,塑造城市独特的性格;充分发挥省内丰富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优势,深入实施特色城镇化战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突出城市风貌和特色,加快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为加快推进城镇化试点项目建设,我省按照“非禁即准、一视同仁、竞争择优、合理回报”的原则,进一步消除行政管制、行业垄断、市场准入和政策壁垒,引导和支持省内外民间投资进入试点地区城镇化建设领域。

  此外,加大政策支持,优先将试点县(市)、镇(乡)的基础设施项目用地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研究出台配套财政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费用减免及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价格调整和补偿机制,合理制定城市供水、污水、供气、供热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价格收费标准,确保配套费收入全额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报告提出,我省将有序推进基础条件好的县试点县改市、改区和撤乡设镇工作。重点推进乡镇综合改革,进一步激发县域发展活力。考虑在试点县中选择几个经济实力较强、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县、镇推进县改市、镇改市(区),同时加大撤乡设镇力度,进一步改善全省城乡空间布局结构,改善投资环境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