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下月起报销比例提高5%

17.09.2017  18:17

    原标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 下月起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为解决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负担不起医疗费用、看不起病的问题,经省委省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含未整合地区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比例。9月6日,省医改办、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新农合)报销比例的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对所有城乡居民住院患者基本医疗保险(含未整合地区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报销比例在2016年的基础上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

    《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制定普调5个百分点的报销政策,于9月20日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在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政策调整。对于已经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报销政策直接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于尚未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的统筹地区,按照现行省级主管部门,分别上报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首席记者田小东)

 

( 编辑: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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