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积极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

20.10.2017  11:31

按照《关于做好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2017〕70号)文件精神,酒泉市环境监测站作为国家承担监测分析任务的监测站之一,10月份启动了国控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的各项工作。

从10月16日开始正式接收第三方采样机构采集的样品,截止到10月17日共顺利接收采测分离6个批次,实际样品108个。接收样品合格率为100%。由于采测分离工作给予地方监测站准备的时间短、样品量大、监测数据要求高,环境监测站接样人员进行样品清点、扫码核对,实验室分析人员加班加点对大量的水样进行分析,认真对待每一个样品,追求数据“真、准、全”,保证本次采测分离任务的顺利完成。

与此同时,酒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本着“协调配合、监督指导、控制保障”三大原则,与第三方机构协调开展了城郊农场、解放村水库、西河坝桥、双塔水库四个考核断面现场采样和监测,监督指导第三方机构科学规范地完成城郊农场等断面的现场采样和水质监测。

下一步,酒泉市环境监测站将继续全力保证我市国家

地表水采测分离监测任务的顺利实施,配合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初步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的事权上收目标。(酒泉市环保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