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地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迈出实务操作第一步

06.09.2017  15:01

  8月31日,省地税局法制部门作出第一张《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标志着我省地税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由前期的制度性建设阶段进入到实务操作阶段,试点工作迈出了重要性的一步。
  据悉,推行“三项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是今年国务院确定的重要试点工作。国家税务总局是国务院部门中唯一一家开展三项制度试点的单位,甘肃省是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的省份,全省地税系统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是促进地税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地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地税部门“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法治环境的必然要求。为确保试点工作见成效、出经验,省地税局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审核制度做到“六个制定”。通过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法制审核办法、审核意见书、审核目录清单、执法法制审核程序和流程图,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地税机关的法制审核工作范围和具体任务,做到了系统上下一盘棋。二是审核内容做到“三个一律”。即除当场做出的行政许可一律纳入法制审核、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一律纳入法制审核、所有行政强制一律纳入法制审核,最大可能地将执法行为纳入法制审核的范围。三是审核情况做到“每月一报”。确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月报制度,通过月报制度,上级地税机关可以及时了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督促下级地税机关有效开展试点工作。四是审核工作做到“一个纳入”。修改绩效考核指标,将法制审核试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通过绩效考评,促进法制审核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省局在法治税务基地建设、执法督察、法治工作调研等工作中,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通讯员 王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