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全国人民调解专家“传经献宝”“枫桥经验”

05.06.2018  11:11

十大全国人民调解专家“传经献宝”“枫桥经验


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升级


    6月1日下午,北京天蓝如洗,艳阳高照。马善祥、杨光照、杨慧芝、刘跃新等10位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人民调解员走进司法部,受聘为全国人民调解专家。


    这些调解专家们终日奔走在化解矛盾纠纷第一线,他们充分发扬“枫桥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开拓化解矛盾的新思路新方法,像春风化雨,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为社会筑起了公平正义的第一道防线。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10位调解专家先后分享了各自丰富的“实战经验”。


    “我们要将实践上升为理论,从个体的实践上升为普遍的指导。”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老马调解工作室调解员马善祥第一个发言说。


    马善祥是个善于总结经验的高手,在这方面下了长期功夫,他写了160本笔记,总结了66种调解方法,还延伸总结了“老马群众工作法”,目前已出版3本相关著作。


    马善祥说,今后他还要继续提炼总结下去,并主动培养“小马”,积极传授在他身上经过检验的那些经验规律。


    第二个发言的是杨光照,他的工作地就在浙江省枫桥镇,与“枫桥经验”的渊源可谓最深。


    2013年,杨光照成为枫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老杨调解室)调解员。作为老杨调解室的带头人,杨光照认真总结归纳调解工作七法,积极创新调解工作技巧,提出了“进农户、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的“四进户”要求;调解工作要做到“家庭纠纷调解上门、赡养纠纷调解上门、未成年人纠纷调解上门、隐私纠纷调解上门”的“四上门”准则;调解工作须实行“勘查现场到场、征求意见到场、协议兑现到场、回访当事人到场”的“四到场”规定;在调解工作中做到“法律疏导送到群众家门口、群众工作做到百姓家门口、化解矛盾送到群众家门口、兑现签字送到群众家门口”的“四到家”规定。


    “如今这些调解工作要求和规则,有效提高了调解效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并得到绍兴市公安局、绍兴市司法局的推广与应用。”杨光照说。


    杨光照说出的一组数字更为喜人——2010年以来,“老杨调解室”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700余起,调解结案166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7%,群众满意率100%,协议兑现率100%,涉及金额5300余万元,无拖欠一分。


    杨慧芝是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新圩镇新圩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她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四个必”,即群众有求我必应,群众有难我必帮,群众有架我必劝,做人做事我必公。


    “26年来,我调解了大量纠纷,有些可能引发重大矛盾纠纷的事,只要群众听到些风吹草动,都会电话立马向我反映,我和工作室的其他调解员就会第一时间前往化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杨慧芝说,“正是依靠群众的信任和这些经验,我所在的辖区才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 


    与马善祥一样,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刘跃新也在不断探究工作形式,总结、普及人民调解工作的方式、方法与技巧。近年来,他撰写了10余份调研报告,制定了多项文书规范管理制度,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理论依据、经验智慧和制度保障。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王兴华调解工作室主任王兴华在长期的调解工作中总结调解经验,形成了践行“枫桥经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的“群众工作十二法”,被成都市武侯区政研室印发给全区学习。


    据王兴华介绍,这十二个方法是“真诚尊重、热情接待、宣传教育、帮困济贫、谈心交流、层层动员、典型引路、表彰激励、公平处事、以身作则、相互配合、问计于民”,目前“群众工作十二法”已通过传、帮、带,成为他所在的武侯区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个基本方法。


    天津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郑宗瑶、黑龙江省铁力市铁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曹殿良、上海市长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陈凤英、山东省济南电视台《有话好好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荣凯、湖北省襄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建敏也纷纷发言,畅谈了各自积累总结下来的宝贵经验。现场众人时而仔细聆听,时而认真记录,不时还响起热烈的掌声。


    新时代要有新作为。10位发言的调解专家们一致表示,将继续坚持和弘扬“枫桥精神”,充分发挥表率、引领作用,不断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法治中国、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蔡长春)


来源: 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