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以实际行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21.05.2019  16:52

 

      近日,嘉峪关市院联合市教育局、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全市6所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校园安全检查。
      检查组依次走进市建设路小学、市第五幼儿园、嘉贝爱幼儿园(民营)、峪泉镇中心小学、明珠学校、酒钢三中的校园,仔细查看了校园安全情况、门卫值班情况、校园安全制度以及特殊教育活动室的安全设施等情况。并通过监控设施详细了解了校园监控管理情况,对监控死角进行全面摸排,同时认真检查了教学楼火灾应急管理设施,仔细询问了各学校校园安全应急预案以及教职工队伍建设相关情况,并听取了各学校负责人对校园安全管理的情况汇报。
      通过检查,检查组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议各校,要切实履行好校长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校长作为学校的管理者,要主动担当作为,积极主动摸排校园周边黑恶势力线索,带头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同时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强化校园周边安全综合治理;严格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制度是校园安全的重要保障,抓好制度落实才能更好地维护校园安全,才能有效防止侵害在校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设施的维护和检查工作,对校园内的各项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防爆器材等,都要及定期检查和维护,对过期或不符合标准的器材要及时更换,并仔细检查更换后的设施和器材能否正常投入使用;强化学校与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联络和对接,可定期与法制副校长沟通,对校园周边黑恶势力线索进行摸排,同时可协调开展法制进校园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为在校师生讲授校园安全管理知识,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大家思想上树立高尚情操,行动上做到遵纪守法;提升师资力量建设和教职工队伍管理水平,在校教师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以保证教师队伍素质,同时要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从源头上扼制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志愿者机制,各个学校除固定聘用的保安以及公安部门配置的安全保障人员外,还应组建以老师、社区工作人员及学生家长为主要力量的安全志愿者队伍,以便在遇到突发紧急事件时能够第一时间保障在校学生的安全。

“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法治进行时)
原标题:“一号检察建议”发出后(法治进行时)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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