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快区域品牌“走出去”步伐---提升兰州品牌吸引力和美誉度

27.09.2017  11:27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我市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加快区域品牌“走出去”步伐,有力提升兰州品牌的吸引力和美誉度。

意见》要求,要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引导企业增强品牌和营销意识,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实施消费品精品工程,推动“甘肃产品”向“甘肃品牌”转型升级。要加快品牌培育,指导企业加强品牌建设,强化品牌研究、品牌设计、品牌定位和品牌沟通,完善品牌经营管理体系。积极推进消费品生产企业品牌培育和产业集群品牌试点工作,大力开展政府质量奖、甘肃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知名品牌示范区、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等创建活动,切实发挥品牌产品的质量示范和引领作用,开展标杆示范活动,推动企业实施品牌战略,走品牌发展之路。

要加强品牌宣传和保护,加大我省消费品品牌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品牌企业参加兰洽会、广交会、文博会等大型节会活动,不断提高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及社会影响力。

此外,还要支持和引导区域品牌走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有色冶金等特色优势产品的整体宣传和专题推介,有力提升兰州品牌的吸引力和美誉度。积极参与“新丝路标准化战略联盟”的建设,结合我市特色优势,在消费品领域开展联盟标准研制,以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走出去,加快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市场竞争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