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起甘肃全面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版证照

13.04.2018  01:41

每日甘肃网4月11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刘琼 实习生郑景)4月10日,记者从甘肃省发改委获悉,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编办、甘肃省民政厅、甘肃省工商局、甘肃省质监局联合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通知,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自2018年6月30日起,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会等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停止使用,按照有关规定改为使用由编办、民政部门制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

公告提醒,全省尚未换证的各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会等组织尽快到相关登记部门申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登记证照)。各有关部门在办理业务时,应查验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在制发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文件、文书和信息系统录入时一律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据悉,换发新版证照的企业需在6月30日前,在工商登记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部门将通过多个政府部门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按照“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工作模式,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预计核发时间为3—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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