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湖长制工作2018年第一次督导检查及全面建立河长制省级验收工作全面完成

04.05.2018  14:36
    本站讯   4月17-27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对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各地全面建立河长制进行了省级验收。   督查验收组分赴全省14市州和兰州新区,围绕全面建成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河道警长制、河长湖长履职、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2018年基础工作等方面,开展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及全面建立河长制省级验收工作。   督查验收组通过现场察看、查阅台帐、听取汇报、质询讨论等方式,总体认为全省14市州和兰州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到位、河长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各项基础性工作进展顺利,辖区内河湖管护成效初步显现,河长制已全面建立,省级验收全部合格。近期,省河长制办公室将对社会宣布甘肃省全面建立河长制。   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厅、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厅、林业厅、卫生计生委派员参加督导检查及省级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