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院检察长张志利督导调研镇原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7.04.2019  16:42

      4月12日上午,庆阳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志利督导调研镇原县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张志利首先对镇原县看守所进行了调研,深入监区对民警值班室、视频监控室、医疗室、监室和驻所检察室等场所一一视察,详细了解看守所在押人员、监所安全、改造教育、医疗卫生和日常伙食等具体情况。高度关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羁押情况,详细询问他们的日常生活和身心健康,教育他们要认罪、悔过、自新,服从管教,踏实改造,争取尽早回归社会。
      在调研过程中,张志利要求,要持续加强看守所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思想上要再重视,措施上要再完善,管理上再严格,信息上要再严控。要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在押人员的监管,防止互相串供、跑风漏气。要加强对未成年在押人员的教育挽救,关注未成年犯的身心发展,对待他们要“像父母对待子女、像医生对待病人、像老师对待学生”那样,满腔热情、耐心帮助他们认真改造。要加强驻所检察工作,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衔接配合,加强巡察监督,重点人员重点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监管场所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监管安全。
      随后,张志利前往镇原县院,听取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和具体涉恶案件办理情况汇报,与县院班子成员、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办案组全体成员进行了座谈。
      针对具体的涉恶案件,张志利指出,要从该案的历史性、复杂性、迫切性、风险性上提高认识,运用专业思维、专业知识、专业手段、专业能力,最终取得专业成果。
      就如何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张志利提出四点要求,一要充分提高政治站位。扫黑除恶、脱贫攻坚、金融风险化解已经成为新形式下中央高远谋局、基层牢抓不放的政治任务。要切实增强政治上的敏锐性,把涉黑涉恶案件办理上升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负责的高度,上升到对组织、对忠于法律、对自己负责的高度,上升到对历史负责的高度,把风险担起来,把责任扛起来。二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要发挥检察职能,做到“三个穷尽”,即穷尽法律规定,从实际出发,固定好证据;穷尽审讯智慧,运用审讯技巧,加大审讯力度,做到“五审”(形审、情审、义审、智审、心审),突破关键环节,做实基础工作;要穷尽求助途径,善于借用外脑,加强与人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联系,破解疑难问题,突破办案难点,提高办案质效。三要充分发挥个人聪明才智。要发挥办案组每个人的业务特点和专业特长,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实现案件的高效办理。四要充分抓住案件突破的扭力点。要把握重点,狠抓落实,力争案件办理实现“柳暗花明又一村”。要抓关键、抓核心,善于从薄弱环节实现突破;要抓证据,在细节上细思慎查;要抓协调,求同存异、循序渐进、形成共识、稳定基础,实现案件顺利推进。
      镇原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广军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按照指导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整办案思路,改变审讯策略,细化审讯题纲,强化工作措施,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