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监察局圆满完成环保部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工作

29.01.2018  17:14

按照环保部《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案》安排,自2017年6月起,甘肃省环境监察局选派了4组32人次圆满完成了对北京市、山东省聊城市、河南省郑州市和开封市的强化督查工作。其中,我省选派参加第17轮对河南省郑州市的强化督查小组工作表现较为突出,获得了第四名的好成绩,受到了环保部的通报表扬。

我厅领导高度重视环保部交办工作,在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视频会议结束后,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召开了全省环保系统视频会议,传达了有关精神,并对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特别强调全省环保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和使命感积极参加此次大气污染强化督查工作。省环境监察局及时下发通知,按照“职务和年龄进行梯次配置,地区和行业进行优化组合”的原则,在全省广泛开展了人员选派工作,组织业务培训,并优先选拔参加全省执法大练兵选手参加督查工作,为督查工作顺利展开奠定了基础。

参加督查工作人员针对督查地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有关工作。一是强化学习,有的放矢。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督查对象省、市实际,认真研判,合理分工,提前掌握督查重点和主攻方向。二是周密准备,精准督查。各组在督查工作中主动借鉴前几轮督查工作的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利用奥维地图、天眼查、无人机等先进技术与装备,实施精准督查。三是明确重点,随机抽查。以“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及施工工地扬尘、废气排放企业为督查重点,对辖区企业进行抽查,沿途对经过的涉气单位随机抽查,直奔问题点位、抓住关键环节。四是汇总信息,及时报送。按照按照环保部上报要求,各组对当天的督查情况进行讨论分析,梳理汇总,督查汇总情况经组长签字后第一时间上报至环保强化督查执法平台。

下一阶段,我厅将继续按照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督查工作的要求,选派人员完成其他轮次督查工作;同时,我厅将积极借鉴环保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督查工作经验,在全省范围内也组织大气污染防治的交叉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成效,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