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声明

07.06.2018  21:14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习近平邀请,吉尔吉斯共和国总统索隆拜·热恩别科夫于2018年6月6日至8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热情友好的气氛中举行会谈,高度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以下简称双方)建交26年来双边关系和各领域合作取得的丰硕成果,就进一步提升中吉关系水平、深化各领域互利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双方重申2002年6月24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2013年9月1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和2014年5月18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吉尔吉斯共和国关于进一步深化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及其他双边文件为两国关系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推动双方合作提升到新的更高水平。

  双方一致认为,2013年9月中吉建立战略伙伴关系以来,双方高层交往、政治互信、互利合作均达到前所未有的高水平。

  当前,中吉两国之间政治互信不断巩固,安全、军贸、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合作成果丰硕,在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等多边组织框架内密切协调配合。

  基于当前中吉关系发展的现实需要和两国继续积极推进各领域合作的愿望,双方决定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作出声明如下:

  一

  双方决定,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并根据双方自1992年两国建交以来基于公认国际法原则签署的一系列双边协议,不断巩固睦邻友好和真诚互信,扩大互利合作,拓展人文交流。双方相信,这不仅符合两国共同利益,促进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共同发展和繁荣,而且有利于维护和巩固本地区以及全球的和平、稳定和发展。

  双方重申,不参加任何损害对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联盟或集团,也不同第三国缔结此类条约。不允许第三国、任何组织、团体或人员在本国领土上从事损害对方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活动。

  双方将保持各级别密切交往,及时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进一步推动两国政府部门、立法机构、社会团体、企业和金融机构等开展合作。

  中方高度评价吉尔吉斯共和国独立以来在国家建设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成就,坚定支持吉人民独立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理解和尊重吉尔吉斯共和国政府为维护国家内部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所采取的一切措施。

  吉方高度评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为其为中国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对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

  吉方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重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吉方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统一所作的一切努力。

  二

  吉方支持中方提出的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双方认为,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对推动双边关系发展和加强地区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双方将本着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落实好两国业已签署的各项合作文件和共同商定的合作项目,推动实施更多经贸领域双边和多边合作项目,包括建设公路和铁路、光纤通讯线路、能源、采矿、发展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数字技术等,不断拓展新的合作领域,为两国务实合作发展不断充实新内容,促进合作可持续发展。

  双方一致认为,务实合作是中吉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物质基础。双方重申反对一切形式的保护主义,致力于促进贸易和相互投资。

  双方鼓励两国企业积极合作并开拓对方国家市场,同时在两国领土上建立合资企业和生产厂。双方高度评价各领域合作取得的成就,表示愿遵循务实和互利原则进一步发展和深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