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关于深化更加紧密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11.06.2014  10:4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孟加拉人民共和国关于深化更加紧密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4年6月10日,北京)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邀请,孟加拉人民共和国政府总理谢赫·哈西娜于2014年6月6日至11日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访问期间,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了哈西娜总理,李克强总理同哈西娜总理举行了会谈,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会见了哈西娜总理。双方就中孟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哈西娜总理还出席了在昆明举行的第二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开幕式。

二、双方忆及中孟悠久传统友谊,重申愿在和平、稳定、主权、领土完整、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共同利益及公平互惠原则的基础上相互支持。孟方重申将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中方对此表示赞赏,支持孟加拉国为促进孟加拉国及本地区和平、稳定和发展所作的努力。

三、双方均视对方国家的发展为进一步扩大中孟更加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的机遇,愿将双边关系提升到新的高度。鉴此,双方同意进一步探讨合作的渠道和机会。

四、双方同意保持两国高层交往和接触势头,以及加强两国政府部门、议会、政党、军队、民间团体和地方政府之间的对话。双方对现有副外长级外交磋商表示满意,同意于2014年下半年在孟举行下一轮磋商。

五、双方认为,经贸合作是中孟更加紧密的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同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两国贸易、投资、金融、农业、科技创新、卫生、教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合作。双方对中孟经贸联委会第13次会议于2014年6月4日在昆明成功举行表示满意,同意进一步采取具体措施扩大双边贸易,加强经济合作,增加投资,以减少日益扩大的双边贸易不平衡。

六、中方鼓励和支持中国企业赴孟开展互利投资,建议中国主要企业积极参与孟加拉国通讯、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孟方感谢中方长期以来为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持,欢迎中方上述建议,愿与中方研究两国开展上述合作的具体方式。

七、双方还同意,中国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的原则下与孟加拉国有关机构开展项目合作。在此背景下,孟方建议就孟政府基础网络三期(将政府基础网络从县级政府延伸至乡级政府)、拉吉沙希地表水处理厂、卡纳普里河铁路和公路两用桥二桥、吉大港-拉姆-考克斯巴扎双线单轨铁路和拉姆-冈敦姆铁路(靠近孟加拉国-缅甸边境)、东方精炼厂二期等项目开展合作,以帮助孟加快发展。

八、孟方强调,孟方需要发展国内供应链及其相关服务、产业,以及全面发展制造业和服务业,欢迎签署在孟建设中国经济和产业区的谅解备忘录,并保证为推进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持。中方对此表示赞赏,支持中国企业在孟建设有关园区。

九、双方同意继续加强在区域合作中的沟通与协调。中方赞赏孟方在包括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框架内为深化南亚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发挥的建设性作用及提出的相关倡议。中方欢迎孟方继续积极参与中国-南亚博览会,孟方赞赏中方继续与南盟发展关系。

十、双方认为,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与本地区其他互联互通倡议形成重要互补,为中孟深化互利合作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平台。双方认为,应通过孟中印缅经济走廊释放本地区全面发展的潜力,实现地区和平、稳定和公平及可持续发展。中方欢迎孟方主办孟中印缅经济走廊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双方同意,就推进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同其他国家保持积极接触,希望四国实现互利、注重实效的合作。

十一、双方认为,加强人文交流对于深化相互了解和友谊具有重要意义,同意加强人文交流,深化文化联系。两国将积极扩大在文化、科技、媒体、卫生等领域交流与合作,促进两国媒体机构、智库、学术界、研究机构、学者、友好组织、妇女组织、文化团体、运动员及相关组织、青年之间的互动。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