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公告

08.09.2017  09:05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现将不按规定进行年检和未进行“三证合一”换证工作的社会组织公示如下,自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仍未按规定进行年检和换证的社会组织,将依法予以取缔。

  兰州市城关区民政局

2017年9月7日